交通事故诉讼的步骤 交通事故诉讼的审理时限
一、交通事故诉讼的步骤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包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介绍如下:
(1)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七日内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诉。
(2)审前准备。立案后五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做好开庭前的必要准备。
(三)审理案件
1.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2.开庭前核对诉讼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凡是知道案件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出示所有证据。
(七)质证当事人应当就赔偿争议的证据相互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争议查证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依法作出判决。
6.法院能够调解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普通程序审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如需延期,需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4)经过一审普通程序,当事人不服上诉的,一审判决不生效,进入二审程序。
(5)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局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一经宣布或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此,当事人不能再起诉或上诉。
第二,审理交通事故诉讼的期限
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时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2)法院诉讼时效:不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漫长的等待让人疲惫不堪。由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当事人会更加关注时间限制,而时间限制的法律规定是交警、法院等相关机关和部门在处理事故时严格遵守的,所以我认为时间限制规定的背后是对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基于此,我们对交通事故处理涉及的时限做一个系统的总结,供大家参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期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146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交通事故,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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