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残后护理费如何计算 护理期限如何计算

2022-06-10 11:22:09 作者:diaohaiying

1.交通事故后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关于护理费数额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护士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数量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应当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伤残后,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伤残辅助器具准备情况确定护理等级。”

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

1、护理费计算的原则

护理费用的数额原则上根据护理人员的成本确定。护理人员费用包括: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时长。

2.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时,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这里所谓的护理人员,显然是指那些兼职的护理人员。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时,按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此时无论被害人是否实际支付了护理人员报酬,或者实际支付的报酬数额如何,都参照当地护理人员同等级别护理的报酬标准计算。因为兼职护士在照顾受害者的时候,虽然表面上受害者可能不支付或者不需要支付护理费给护士,但是护士已经付出了,这种劳动是可以用金钱来评价的。

受害人聘用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计算。这里所谓的护工,是指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

二、交通事故后护理期如何计算?

护理期应当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这里有3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1.在考虑护理期时,应当将受害人受伤时的年龄与上诉法院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预期寿命相比较,用平均预期寿命减去受害人受伤时的年龄,再结合受害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适当调整,从而确定一个时期。

2.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护理期超过了法院判决确定的护理期,有时甚至超过了最长20年的期限,就会超过这个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是否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2条明确规定了这个问题。根据该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人民法院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继续支付护理费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赔偿义务人继续支付相关费用5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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