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复核

2024-10-13 10:48:02 作者:资讯小编

1.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出具的法律文书。其目的是通过对现场有关材料的分析判断,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原因,作为交通事故的最终处理,分清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作为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重要证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交通事故。事故调查结束后,交通处理机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方式有:

1.因一方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过错方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化、证据灭失,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都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如果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审查?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交警部门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的其他当事人,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复核,重点是事故的事实和证据、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当事人责任的认定。

经审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因果关系成立,适用法律准确,当事人责任认定正确的,支持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有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

下列复议申请,上一级交警部门不予受理:

(1)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后申请复核;

(2)复查后,任何一方对事故认定仍有异议,要求复查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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