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证据种类 如何收集交通事故的证据

2022-06-13 13:53:10 作者:diaohaiying

一、交通事故中的证据类型

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处理,都需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查、收集和运用证据。证据是指能够证明事故事实的一切客观真实的材料。交通事故中的证据分为以下七种:

(1)物证。

物证是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体和痕迹。它作用于客观对象的形式、特征和外部特征。如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车辆上的撞击痕迹、道路上的刹车痕迹和划痕等。,都是物证。

(2)书证。

书证是指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书面材料,以其记载的内容为证明。如驾驶员的驾驶证、提货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相关信件等。都是书面证据。

(三)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向公安机关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有关交通事故的情况。证人证言是交通事故处理中最常用、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四)当事人陈述。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包括司机、伤者和其他相关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发生事故时,叙述自己的经历,或者就自己是否有责任进行争辩,进行申辩。

(5)评估结论。

公安、司法机关指定或者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交通事故中的某些专门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通过鉴定结论,对鉴定物证、书证的真伪和性质,认定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的效力,认定事故当事人和肇事车辆,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六)勘验、检查笔录。

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勘验交通事故现场、车辆、人员等后所做的各种记录。是调查、检查过程、方法和检查结果的书面记录,这些记录是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7)视听资料。

音像(视听)资料,如音像、录像、磁盘等。那可以用来证明交通事故的事实。

二、如何收集交通事故证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应积极采取合理措施,保存和收集相关证据,妥善解决纠纷。

(1)保护事故现场,第一时间报警,以便交警勘验现场,核实情况,认定事故责任。必要时,双方可邀请估价公司或公证处清点数量,评估有关物品的价格。

(2)机动车一方遇到交通事故后,应向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保险公司确认损失。

(3)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向对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或经常居住地地址,避免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出现“送达难”和“执行难”的情况。

(4)受害方应当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自行扩大损失。受害人主张的医疗费用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合理;所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应与医院的休假和护理建议及本人的伤情相一致。原告为证明其伤残等级和车辆减值损失,在申请鉴定机构鉴定时,应保证被告知情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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