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自首怎样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
1.交通肇事退保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案件是否认定为自首,应按以下方式认定:
1.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并报警或委托他人报警,然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典型的投降。
2.事故发生后,虽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并报警或委托他人报警,但因害怕承担责任而逃逸,后被抓住的人不能认定为自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发生了变化,不愿意承担责任,逃避法律制裁,其客观行为也印证了其主观心理状态。
3.行为人报警或委托他人报警,但未抢救伤者和财产。这种情况也应视为自首,因为无论行为人当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其行为确实已经使自己处于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只要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应当认定他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
4.如果行为人抢救了伤者和财产,但没有报警或委托他人报警,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果行为人忙于抢救伤者和财产,却没有时间和机会报警,也没有逃跑,然后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和处理,则应视为自首,因为主观上行为人没有逃避法律追究,只是没有时间和机会报警。从报警和救援的逻辑关系来看,抢救伤者应该是第一位的。交通事故发生后,急需抢救伤者,但报警无伤大雅。这时候救援应该比报警好。如果硬性强调肇事者报警,必然是对法律条文的教条式理解。
5.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未报警或者委托他人报警,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已经准备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然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为。
所谓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具有下列情形,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三人以上死亡,负同等事故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
(四)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五)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六)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驾驶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七)驾驶无号牌或者报废的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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