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有什么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证据有哪些

2024-10-13 07:36:09 作者:资讯小编

1.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有哪些?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受损车辆因停运造成的损失的批复》指出,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因受损车辆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而要求赔偿受损车辆修理期间的停运损失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所以根据我国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原则是赔偿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和财产损失除外。

除了法律规定的间接财产损失赔偿外,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停产、停工、合同无法履行等损失无法计算在内。

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项目:

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包括:受损的车辆、车上货物物品、设施等。,以及已失去使用价值或因伤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工和车辆折旧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因停运受损车辆损失的批复》,车辆停运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灭失,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所造成的经济收入损失。车辆折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坏导致车辆价值减少。

(1)车辆停运损失的赔偿条件

第一,受损车辆属于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从事非经营活动的车辆不在此列,如单位自有汽车、私家车等。

其次,受损车辆在修理期间停运造成损失。

(2)补偿车辆折旧损失的条件

事故虽已修复,但车辆安全性和驾驶性能下降,导致车辆价值降低,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贬值的车辆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对事故修复车辆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估。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证据是什么?

1.直接财产损失的证据

(1)车辆损坏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和发票。

(2)财产损失清单。

(三)物价部门对因伤、死而失去使用价值的牲畜的评估单。

(4)对不方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腐烂、不易保存的,应有原件照片、鉴定证书、鉴定结论。

2.间接损失的证据。

(1)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运营证、运营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车辆具备运营资质和运营任务。

(2)行驶路线和日营业收入证明。

(3)停运时间证明,主要是厂修证明。

(4)受损货物的批发价与当地零售价之间的差额,以此证明货物已经失去了其必将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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