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

2024-10-13 07:35:44 作者:资讯小编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除未找到逃逸人员或车辆,或交通事故事实无法查证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原因分析;

(4)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或事故原因。

2.未找到逃逸人、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方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赔偿方书面申请后十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和调查掌握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认定受害人无责任。并交付给当事人用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3.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情况和调查了解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有效期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本条明确界定了交通事故鉴定的含义和性质。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事实、原因和责任的法律文书。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起到事实认定和事故原因分析的作用,是一种专业技术分析结果。就人民法院而言,这份证明具有证据效力,而不是损害赔偿的自然依据。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或者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可以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自己主张的证据,也可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提出质疑。而且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只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并不是民事责任。因此,人民法院不能判决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可以看出,在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中,行人受到人身损害,但机动车承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甚至无事故责任时,车辆驾驶人仍将承担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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