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1.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界定交通肇事逃逸行(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为大致有八个标准: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无责任,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醉驾、无证驾驶,报案后未尽到现场等待处理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弃车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给伤者或其家属留下虚假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逸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
8.协商不成或者协商不成支付的补偿费明显不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
此外,刑法专门规定“积极逃逸”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即如果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时采取了积极措施或者措施,而正是由于这些积极措施导致被害人直接死亡,则“积极逃逸”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等新的犯罪。比如:
1.把受害者带到一个废弃的地方并抛弃它。
2.将受害者推入路坑或排水沟。
3.发现事故后倒车侧翻,导致受害人死亡逃逸。
4.为了逃跑,不顾周围群众拦截,造成死伤。“主动逃逸”的前三种情形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不仅没有积极救助处于危险中的被害人,而且采取措施排除、阻碍他人的发现和施救,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属于“代理”行为);第四种“主动逃逸”本身就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因车辆在道路上的过错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随着车辆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在逐年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负全部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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