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

2022-05-31 15:36:23 作者:diaohaiying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1.评估的应用与决策

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申请鉴定和重新鉴定。但首要前提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正;第二,鉴定项目有助于查明事实的真相;第三,评估项目是可行的,可以实现的。

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对于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备案的鉴定部分。

2.委托评估

委托鉴定的,应当根据被鉴定主体的性质和难易程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鉴定人员和鉴定组织进行;公安机关不能完成的,也可以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具有社会资质的鉴定机构,这样的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当事人的伤残鉴定、争议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维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鉴定机构,但必须全部具备资质。

3.识别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的维修鉴定,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定或者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维修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因技术原因不能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必须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

4.重新检修和评估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向当事人提交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大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大修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重新大修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委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修鉴定可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选择与原鉴定人同等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七十五条,重新鉴定。变更鉴定结论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鉴定结论没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点击查看今日优惠<<

    本文导航
    热门文章
    TOP推荐
    相关阅读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