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非道路交通事故 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2022-06-01 14:26:53 作者:diaohaiying

一、如何认定非道路交通事故

非道路范围:

(一)未纳入规划的自建自管的城市道路或者村际道路,或者自建自管的路面;

(二)在农村铺设的用于田间耕作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

(三)修建在村民房屋前后的路段或者自然交通形成的路面;

(四)封闭居住区建筑之间的人行道;

(五)机关、团体、部队的内部路面,工厂、矿山、企事业单位、车站、机场、港口、货场的专用路面;

(六)撤村并居后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7)在庄稼晒凉的院子里;

(八)断路施工且未完工或者完工后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九)其他未纳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

凡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机耕道),自然交通形成的道路,居民住宅的道路,机关团体内部的道路,厂矿、企事业单位专用的道路,新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道路,都不是合法的道路。这些道路上的车辆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的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律管理的权限。但如果大量此类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处理存在诸多实际困难,导致事故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隐患。

鉴于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车辆驶离道路时发生事故的报告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规定,非道路交通事故也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认定责任,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告知当事人损害赔偿可以由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对于一些严重违法行为,如酒驾、无证驾驶等,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处罚。

需要追究过失致人死亡事故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不能适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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