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交通事故官司要哪些证据 打交通事故官司要注意什么
一、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调解或复议裁决;
2.受害人的伤情及其后果的证明(疾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相关照片等。);
3.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的证据(医药费单据、误工费、误工费收入证明、医务部门允许特殊照顾证明、护理费证明、住宿费单据、大巴船票等。);
4.需要赡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赡养人证明(包括出生日期和其他赡养人证明);
5.机动车辆保险及有关保险公司的相关证据(如保险合同、保险费发票等。);
6.如果没有经过交警处理,需要证明侵权人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等。);
7.伤情构成伤残等级的,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意见;
8.双方过错的其他证据(能否定交警认定的证据);
9.根据案情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二、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注意什么?
打交通事故官司,首先要注意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交通损害赔偿中,财产损失的诉讼期间为2年,人身损害的诉讼期间为1年。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诉讼时效因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的起算时间。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伤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当时未发现损害,经检查诊断能够证明是由侵权行为造成的,从诊断损害之日起计算;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止书之日起计算;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其次,选择合适的法院。一般来说,当事人必须向有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
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不同地区的被告不止一个,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在哪个法院起诉。由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几个重要的赔偿标准都是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可能导致索赔金额的差异,因此当事人选择哪个基层法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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