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全责我可以拒绝垫付吗?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

2022-05-19 11:07:48 作者:diaohaiying

责任方可以拒绝赔偿伤者吗?从法律层面来说,是可以的。毕竟没有法律规定责任方必须为伤者支付医疗费用。但从道德上讲,如果不支付医药费显得不合理,那么车祸伤者的费用谁先支付呢?

在交警初步认定或已经认定责任后,由全责方支付费用最为合理。但如果全责方不愿意或无力支付费用,受害方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先自行支付费用,再由责任方进行赔偿。毕竟伤者的治疗和生命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受害方自行支付伤者医疗费用的,必须保留相关发票和证据。只要证据确凿,责任方就无法逃避责任。最重要的是双方的协。如果双方经济条件都不好,不妨商量双方先垫付一些费用,并做好相关的收款记录作为证据。

如果受害方确实没有经济能力,而加害方有经济能力却不愿意协商先行赔付,那么不妨警告加害方:如果受害人因为没有钱而放弃治疗而死亡,加害方将承担受害人死亡的责任,事故可能发展到刑事责任水平。

行为人驾驶拼装车、报废车、酒驾、超速、闯红灯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将根据交通法规被扣分。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结案后,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发票和维修材料的证据,对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费用进行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提前赔付,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赔偿受害人保险金。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可以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的注意事项:

1)保留发票及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

2)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可以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残等级;

3)可以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

4)具体赔偿金额根据相关证据、户口性质、伤残等级等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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