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溜车的安全距离2019
2024-09-28 08:52:07
作者:资讯小编
旅行法只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设定了明确的安全距离。在城市普通驾驶中,法律没有限制安全距离,所以当然没有绝对的标准值。因此,这个问题无法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时速低于100公里时,可以适度减少与同车道前车的距离,但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限制: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车速不允许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
当能见度小于100米时,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警告手电筒。车速不允许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距离;
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警告手电筒。车辆行驶速度不允许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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