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黄标车报废指南
认定标准
结合机动车年度检测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环保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对初次登记上牌时污染物排放符合国I及以上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和标准限值的汽油车辆以及符合国Ⅲ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车辆,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即“黄标车”)。
黄标车的认定是以尾气排放作为标准的。我国于2001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等效于欧Ⅰ标准,2007年实施的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Ⅲ)》等效于欧Ⅲ标准。
国Ⅰ的排放标准是: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克/公里;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18克/公里;耐久性要求为5万公里。
国Ⅲ的排放标准是: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66%,一氧化碳不得超过2.1%,微粒不得超过0.1%,氮氧合物不得超过5%。
黄标车查询系统;
注:如查询系统中无法查到的车型车辆,须在报废拆解前到市环保部门对其查验确认。
办理材料
(一)个人车主:
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车辆登记证书;
3.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车主:
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车辆登记证书;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单位已注销或吊销的车辆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1.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核准通知书或吊销查询卡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登记证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主要有5道手续:交售汽车、报废汽车、申请补贴资金、审核申请材料和发放补贴资金。
1、交售汽车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要将符合规定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苏州市苏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回收网点,同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
2、报废汽车
苏州市苏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车辆报废回收有关信息,及时拆解车辆,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
3、申请补贴资金
申请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到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同时,申领人向经贸委窗口提交以下材料:《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到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4、审核申请材料
经贸、环保、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次审核相关信息,如符合条件的,各部门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签字并加盖专用印章;如不符合条件的,由经贸委向申领人作出解释并退还材料。
5、发放补贴资金
办理地点
1、市区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苏州市驰云路1号)办证大厅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窗口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66655950
2、吴中区办理地点:交警大队部和城区、城南、郭巷、甪直、木渎、胥口、临湖、东山等8个交警中队
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不休)
咨询电话:6562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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