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辆报废流程
对于南京车辆报废流程的内容,不少人还存有疑惑,不甚清楚,故而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南京车辆报废流程:
1、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报废受理手续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证明、凭证,直接到车辆管理所大厅门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号码,在用车受理窗口办理。
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2、申请注销登记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3、领取相关凭证
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到本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凭身份证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其他相关凭证。
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做废。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2、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3、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4、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近日,南京将启动国一车辆淘汰工作,主动进行车辆报废的车主可获得政府补贴,为此南京本地为您整理了南京车辆报废所需材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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