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贷险不能根治问题 专家提议取消
[2004-11-08 17:38:05] 太平洋汽车网
薛凌
责任编辑:
qisuiying
到去年年底,我国个人汽车信贷余额945亿多元,在新增的私家车中,有1/3为贷款购车形式。然而,从4月1日起,多家保险公司推出的全新车贷险产品中规定: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首付款不得低于30%,而且对赔偿金额设定不低于10%的免赔率。据说提高门槛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所发放的贷款中“坏账率”呈增长趋势。其实,借贷不还不能只怪消费者。
借贷人:不能承受信用之轻
车险占保险公司险种业务的比例并不高。在北京地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的消费者在20%-30%左右,多数消费者选择一次性付清,这样看来,由此造成的“坏账”对保险公司和汽车市场的作用力能有多大?为什么这个车贷险却如此让人挠头呢?
数据表明,到去年年底,我国个人汽车信贷余额945亿多元,在新增的私家车中,有1/3为贷款购车。既然有利可图,谁也不会放弃这块蛋糕。
“从1997年开始的购车分期付款方式,是由厂家出台的,由担保公司承担风险,银行不参与。”北京页川上海大众销售维修中心市场部经理闫女士说,1998年银行参与进来,但是一些用户恶性不还贷的现象始终存在,这是难以解决的信用问题。
“新的车贷险设计的初衷是让银行分担信用风险,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由保险公司独立承担征信风险。”一位保险公司的员工说。
另外,信用监督方面,如何处理因不还贷款而没收的汽车,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或说法。因此,即使经销商和银行将车强行没收,也只是个“摆件”而已。
还贷人:不能承受降价之重
借贷人不还贷款的一个主要原则是因为汽车价格频繁“跳水”,消费者心理不平衡所致。“刚买的车没多久后就降价动辄数千、甚至上万元,我们心里堵得慌”。于是北京的车主李女士将经销商告上法庭,由于签订了“必要”的补充协议(自2001年12月1日起至2002年2月28日止,风神蓝鸟Ⅱ代汽车如若降价,我公司自愿负责赔偿车价降价差额)并终于获得车款差价1.08万元赔款。这是发生在2002年年末的一个案子,无疑,李女士是幸运的,也是聪明的。
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信用”这两年开始成为重点问题,然而信用的生活是发生在信用的大环境下的。如果说消费者定期不还贷款,算是无信用,那么,厂家商家擅自地降价算不算不诚信呢?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说,厂家频繁地调整价格,一次就降价好几千元,造成市场混乱,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
新险种:影响不大
今年1月,中国保监会颁布《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现行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在3月31日前停止,并对新车贷险采取了“紧缩”政策。
4月1日,人保、太保、天安和永安四家公司的6个新开发的车贷险产品正式推向市场。其中有规定: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首付款不得低于30%,而且对赔偿金额设定不低于10%的免赔率。显然,这些条件是苛刻的。
新车贷险会带来新气象吗?太平洋财险北京分公司相关人士表明,现在还没有做相关业务,正在等待总部的文件。他说,北京的车贷险市场本身就不是很活跃,而新的车贷险出台后,大部分保险分部也都是在观望之中。
页川的闫女士表示,新车贷险的保险没有太大优势,与担保公司的条件相比,保证保险的收费率高;而且在外地的试行业务来看,赔付率高,风险也大。
至于对北京车市的影响,她认为,从经销商的角度而言,风险是由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来承担的,这方面对商家没有太大影响,如今分期付款的门槛更高了,销售上会有一定的影响,例如私人购车当中,去年分期付款的比例是1/3,今年则在10%左右,但是从大环境而言,新车贷险会给车市带来良性影响。
专家:取消车贷险行不行
不要车贷险行不行?贾新光提出自己的观点。
他说,车贷险如今快成了强制险了,消费者应该有保证定期还贷不上这个险种的权利,但是现在部分诚信的消费者也要负担这个费用,车商、厂家、银行、保险公司都没有考虑问题的源头。
强制是没有道理的,他对记者说,有些险种是必要的,例如第三者责任险是有道理的,但是车贷险我认为没必要。据他分析,“坏账”根本原因在于:第一,银行没有控制风险的能力,现在银行对客户的调查做得很简单,贷款后几乎没有跟踪,致使还款没有保障,这也是前期的车贷险做不下去的原因,而现在将门槛提高了,也只是减少车贷而已;第二,保险公司没有认真做这块业务,例如新的合同里强调了免赔率,又规定了许多资信审核条件,实际上是根本不想承担风险;第三,汽车厂家频繁降价,造成买了“高价车”的消费者心理不平衡。
解决之道,他提出两点:一是提高银行和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厂家生产定位要准,并给销售环节更多的价格调节余地。
借贷人:不能承受信用之轻
车险占保险公司险种业务的比例并不高。在北京地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的消费者在20%-30%左右,多数消费者选择一次性付清,这样看来,由此造成的“坏账”对保险公司和汽车市场的作用力能有多大?为什么这个车贷险却如此让人挠头呢?
数据表明,到去年年底,我国个人汽车信贷余额945亿多元,在新增的私家车中,有1/3为贷款购车。既然有利可图,谁也不会放弃这块蛋糕。
“从1997年开始的购车分期付款方式,是由厂家出台的,由担保公司承担风险,银行不参与。”北京页川上海大众销售维修中心市场部经理闫女士说,1998年银行参与进来,但是一些用户恶性不还贷的现象始终存在,这是难以解决的信用问题。
“新的车贷险设计的初衷是让银行分担信用风险,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由保险公司独立承担征信风险。”一位保险公司的员工说。
另外,信用监督方面,如何处理因不还贷款而没收的汽车,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或说法。因此,即使经销商和银行将车强行没收,也只是个“摆件”而已。
还贷人:不能承受降价之重
借贷人不还贷款的一个主要原则是因为汽车价格频繁“跳水”,消费者心理不平衡所致。“刚买的车没多久后就降价动辄数千、甚至上万元,我们心里堵得慌”。于是北京的车主李女士将经销商告上法庭,由于签订了“必要”的补充协议(自2001年12月1日起至2002年2月28日止,风神蓝鸟Ⅱ代汽车如若降价,我公司自愿负责赔偿车价降价差额)并终于获得车款差价1.08万元赔款。这是发生在2002年年末的一个案子,无疑,李女士是幸运的,也是聪明的。
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信用”这两年开始成为重点问题,然而信用的生活是发生在信用的大环境下的。如果说消费者定期不还贷款,算是无信用,那么,厂家商家擅自地降价算不算不诚信呢?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说,厂家频繁地调整价格,一次就降价好几千元,造成市场混乱,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
新险种:影响不大
今年1月,中国保监会颁布《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现行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在3月31日前停止,并对新车贷险采取了“紧缩”政策。
4月1日,人保、太保、天安和永安四家公司的6个新开发的车贷险产品正式推向市场。其中有规定: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首付款不得低于30%,而且对赔偿金额设定不低于10%的免赔率。显然,这些条件是苛刻的。
新车贷险会带来新气象吗?太平洋财险北京分公司相关人士表明,现在还没有做相关业务,正在等待总部的文件。他说,北京的车贷险市场本身就不是很活跃,而新的车贷险出台后,大部分保险分部也都是在观望之中。
页川的闫女士表示,新车贷险的保险没有太大优势,与担保公司的条件相比,保证保险的收费率高;而且在外地的试行业务来看,赔付率高,风险也大。
至于对北京车市的影响,她认为,从经销商的角度而言,风险是由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来承担的,这方面对商家没有太大影响,如今分期付款的门槛更高了,销售上会有一定的影响,例如私人购车当中,去年分期付款的比例是1/3,今年则在10%左右,但是从大环境而言,新车贷险会给车市带来良性影响。
专家:取消车贷险行不行
不要车贷险行不行?贾新光提出自己的观点。
他说,车贷险如今快成了强制险了,消费者应该有保证定期还贷不上这个险种的权利,但是现在部分诚信的消费者也要负担这个费用,车商、厂家、银行、保险公司都没有考虑问题的源头。
强制是没有道理的,他对记者说,有些险种是必要的,例如第三者责任险是有道理的,但是车贷险我认为没必要。据他分析,“坏账”根本原因在于:第一,银行没有控制风险的能力,现在银行对客户的调查做得很简单,贷款后几乎没有跟踪,致使还款没有保障,这也是前期的车贷险做不下去的原因,而现在将门槛提高了,也只是减少车贷而已;第二,保险公司没有认真做这块业务,例如新的合同里强调了免赔率,又规定了许多资信审核条件,实际上是根本不想承担风险;第三,汽车厂家频繁降价,造成买了“高价车”的消费者心理不平衡。
解决之道,他提出两点:一是提高银行和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厂家生产定位要准,并给销售环节更多的价格调节余地。
关键词:
车贷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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