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月供族频变"负翁" 1/4不能按时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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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3 11:52
] 太平洋汽车网
专家说:社会信用危机加剧
如今,越来越多的广州人因为资不抵债,沦为“负翁”。张强认为,个人和家庭的债务问题成为企业债务问题后的又一个社会问题,并且将给社会带来很大的负面作用和影响。
他说,由于信用的过度应用而造成的信用危机,假如按揭制度一直不变化,或者银行的警戒线不上升,同时市民本身的信用意识和支付能力不能跟上。这样,个人和家庭的债务问题不断发展和累积,必然引起银行支付出现困难,资产负债率越来越高,引起许多新的法律问题,新一轮的执行难将更难。
“有车有楼”沦为“负翁”个案
工作变动无法还款
2002年3月,工行某支行与张某签订了《房屋消费贷款借款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张某从工行借款20万元,贷款期限从当月至2007年3月,分5年120期还请,月还款额约3800元。首期还款时间即为当月,之后每月相同日为还款日。逾期还款的,张某还得再交一笔罚息,罚息按逾期的本金余额和逾期天数以日计收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
银行方面在合同签订后,如约放款。在最初的一年时间里,张某一直如期还款,但是到了去年5月后,张某就断供了,在银行发出催款通知书和黄牌警告之后,张某仍一直没有还款,张某于是被告上了法庭。最后经过法院调解,张某和银行达成调解协议,张某须在今年3月前先还上拖欠银行的本金及罚息,之后的贷款还按双方当初签订的合同执行。
据了解,致使张某没有及时还款的原因在于张某的一次工作变动。原先张某供职于一家跨国公司,收入颇丰,但是在裁员风起之时,张某失去了哪份工作,只得重新再找,但找工作的经历并非一帆风顺,几乎半年都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于是房屋贷款也被欠了下来。
恋人分手房没人管
还有些年轻人把供楼与个人感情色彩混合在一块,比如说两个人谈恋爱了,于是共同办理楼房按揭,后来感情破裂了,结果楼房谁也不要,你不供我也不供。
市民熊先生的一位大学同学与低一级的师妹谈恋爱,两人的感情如胶似漆,毕业后马上就向银行贷款在白云新市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市价大概是30万元左右。那时候大家根本没有料到,三年后事情就完全改变了。
女方认识了一名法国人,并迅速产生感情,两人的感情因此一落千丈,没过多久就分手了,还得为房子的事而烦恼。同样一落千丈的还有楼价,原本30万元的楼价降到了20多万元。这时候,女方要求按照房子购入价进行处理,男方却认为应该按照当时市价进行处理。大家互不相让,也不愿意供房,最后双双被银行告上了法庭。
据工行人士介绍,工作变动和感情离异是造成完不成放贷的两大主因,在他们的房产、车产烂账中,这两种情况占了六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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