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停放被撞钱该谁赔 保险公司打太极

[2004-11-08 17:38:26]  太平洋汽车网      责任编辑: wangfen
特别关注广州车展前瞻关键词: 保险 车险 三者险 奔驰
  “自己开车出了事,赔给别人的钱由保险公司来出。”这是很多人对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解,但结果有时会令你始料不及。9月22日,李先生的奔驰车在停放时被一辆投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货车给撞了,本以为保险公司会直接赔钱给他,可至今仍没有结果

  事故:停车场飞来横祸

  9月22日下午4时30分,李先生将他的奔驰轿车停放在江南某停车场内。突然,一辆货车直对着奔驰车车头撞了过来。几秒钟后,李先生才回过神来,定睛一看:奔驰车车头的引擎盖被撞得拱起变形,左前角灯破裂,前保险杠脱裂了……

  由于两人的车子都在保险公司投过保,于是两人决定私了,并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打了电话。可李先生奔驰车投保的平安公司的工作人员回答李先生,保险公司理赔是按照“以责论处”的原则,李先生的车是在停放时被撞坏的,因此李先生本人没有责任,他们不来现场。

  货车车主是在华安财产保险公司投的第三者责任险,接到报案不久,华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便赶到了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并做了详细调查笔录后,他们让李先生和车主一起到其指定的奔驰服务中心修车,他们随后就到。可是,李先生及货车车主一直等到晚上7时,仍见不着人。“想到保险公司已经来处理了,索赔的事情有保险公司负责,我没有留下肇事者的联系电话及相关证件就与他一起离开了。”李先生没有想到事后还会有那么多的麻烦。

  索赔:保险公司“打太极”

  李先生的车被送进修理厂之后,由于左前角灯和前保险杠无法修复,修理厂建议更换,并给华安公司出具了一份2.6222万元的估价单。但是,华安公司坚持“能修就不换”,经过他们的核价,修理的费用是2206元。李先生指着那份核价单说,厂家定价1861元的左前角灯,华安公司报出的价格只有450元,只相当于国产车灯的价格。保险杠只修不换,如今从外观看是没有什么,但根本就固定不了,轻轻一碰就晃个不停,这能叫修复了吗?

  李先生9月30日就已经把钱支付给了修理厂,可直到记者截稿时,华安公司也没把钱兑现给他,也没有人跟他联系,而肇事者自此之后就消失了。

  保险公司:只对肇事者负责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华安保险公司,对于李先生的投诉,他们觉得有些“不可理解”。华安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事中,肇事者购买的是第三者责任保险,这并不是简单的“我撞了人,由保险公司来赔”,保险公司只是对被保险人(即肇事者)负责,而李先生并不是华安公司的客户,因此他们不需要对李先生负责,所以至今不付那2000多元的维修款。而且,这笔钱也应该是肇事者先付,然后拿发票来找保险公司来报销。如果说肇事者因为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预付,但李先生却无权要求华安公司预支这笔费用。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肇事者在保险公司登记的电话是假的,目前他们也无法联系到肇事者,他建议李先生报案,寻求法律的帮助。据他介绍,目前第三者责任险很多都是在车销售时由代理商来办理,这就造成了保险公司业务员跟被保险人的脱节,不熟悉被保险人的情况,一旦发生事故,寻找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

  专家点评:保险公司应先理赔,后追偿损失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西保险协会的相关人士及法律界人士。广西保险协会有关人士认为,两家保险公司的说法在原则上都没有错,却不太负责任,都只从公司的角度来考虑,没有为客户着想。他认为,李先生应该尽快找到肇事者,然后追究他的责任,华安保险公司有义务协助李先生找到肇事者。平安保险公司是可以不负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奔驰车解决问题,毕竟奔驰车主是该公司的客户。同时,本着为客户着想的原则,两家公司都有预付的义务,预付之后,追偿权进行转移,由保险公司向肇事者追偿损失。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的刘锦欣律师也认为,两家保险公司都有先理赔的义务,他们的表现都缺乏诚信。他告诉记者,奔驰车在停车场被撞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先予赔偿,然后由奔驰车主将对责任人的索赔权让渡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代位向责任人行使诉讼请求权。同时,在停车场碰撞奔驰车的货车因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奔驰车可向华安保险公司索赔,华安保险公司也依法予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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