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疏忽车辆丢失 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

[2004-11-08 17:38:23]  太平洋汽车网   佚名    责任编辑: wang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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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回放:

  昨天,张女士带5岁的儿子去看病。到医院时,看到突发高烧的儿子已经有些“打蔫”,她顾不上许多,抱起儿子就冲进了医院。两个小时后,当她回到停车场,把身上翻了个遍也没找到车钥匙。正不知所措间,忽然发现车钥匙竟然插在钥匙孔里。原来是她太着急,下车时忘了拔钥匙。

  “想起来都后怕,这要是因为自己没拔钥匙而把车丢了,保险公司能陪吗?”长舒了一口气的张女士心想,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得找出保险合同来好好“研究研究”。“谁知更可怕的事还在后面!”张女士把家翻了个底儿朝天,也没找到保险合同。

  针对张女士的疑问,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车辆保险的险种包括哪些?

  目前,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要求车主必上的强制险种。另外车主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其他险种。

  所谓的全险是指上齐6个险种,包括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盗抢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保监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各公司推出的险种及合同条款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只要登录各保险公司网站即可查询。

  自身疏忽造成车辆丢失能否向保险公司索赔?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盗抢险》条款在保险责任中规定,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属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但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则在保险公司免责之列。

  人保北京分公司业务部门的闫女士解释说,忘拔车钥匙属于过失,因此不在保险公司免责之列。

  请求保险赔偿需提供哪些证明?

  据人保有关人士介绍,当事主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索赔时,若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公司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索赔时,要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保险合同丢失怎么办?

  人保95518的客服人员介绍说,保险合同丢失并不影响车辆的索赔,只要及时补办合同就可以了。由于各保险公司对补办保险合同的规定有所不同,所以投保人最好向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具体业务部门咨询具体事宜。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只要带齐车主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车辆的行驶证,就可以补办保险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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