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投诉难于上青天 买车何时才能不窝心?

2005-03-02 10:57:16 来源: 作者:杨钧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汽车投诉依然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投诉量比上年上升了31.6%,位居商品类投诉增幅的第二位。投诉激增反映出汽车质量和维修服务存在着相当突出的问题,给消费者买车用车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新车“大花脸”却投诉无门  
  
  中消协的统计表明,汽车投诉中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所占比例最大,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占到70.5%,比2003年上升了32.9%。包括发动机有异响、大梁断裂、油管漏油、刹车跑偏离合器不分离、车门车窗裂缝漏水等。这些明显的质量问题都让消费者头痛,而有些不那么严重的问题就更让车主有苦难言了。中国消费者报汽车投诉中心负责人郝庆丰就给记者介绍了一个这样的案例。

  去年3月份河北邯郸一消费者李先生购买了一部银灰色金属漆轿车,4月份发现整车存在多处明显色差,首先是右后门与整车颜色不一致,然后是左后尾部与整车颜色不一致,再次是前机舱盖及车顶部均出现两个均匀规则的圆形色差区。

  好端端的一辆新车就有了这么一个“大花脸”,这让李先生非常生气,他找到厂家,厂家代表说出厂时就是这样。他又找河北省汽车质量检测中心对该车进行检测,结论是:色差对于汽车油漆喷涂工艺而言是不应该存在的,但是目前我国关于汽车漆品检测标准中没有色差这一项,所以没有依据因存在色差而说明该车属于不合格产品。李先生遂到汽车投诉中心投诉,该中心的特约律师邱宝昌律师认为,李先生的汽车因为色差的存在而有瑕疵,并且色差的存在直接影响到购车人预期利益的实现,因此厂家没有理由不对瑕疵负责。
  
  喇叭为何变成四喇叭
  
  现在有些汽车企业,不仅汽车质量难以保障,而且还缺乏起码的诚信,在广告、介绍资料上把车说得天花乱坠,而实际上却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中国消费者报汽车投诉中心负责人郝庆丰还为记者介绍了一个“八喇叭变为四喇叭”的怪事。有一个消费者在买车前后获得的汽车资料都显示车内有八个喇叭,购车后发现后门上的四个喇叭不响。

  维修工检查后发现,四只喇叭只有装饰网内部没有喇叭。向厂家反映后,厂家称产品本来就是如此。消费者要求得到与宣传质量相符合的汽车,或退车、赔偿。厂家没有答应消费者的要求,双方至今还僵持不下。邱宝昌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汽车宣传资料与汽车实际配置不符的情况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法》也明令“经营者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因此有理由认为汽车经销商未向消费者提供汽车真实信息,汽车实物配置不符合其产品说明,违反了《消法》及《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还应当赔偿损失。
  
  汽车投诉之难难于上青天?
  
  中消协有关人士表示,汽车投诉上升,一方面是由于汽车保有量成倍增长,有关汽车方面的投诉自然也会增加。另一方面,也说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了显著增强,大家都普遍想通过各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要解决汽车消费纠纷,其难度却极大。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举证难”。广东一位车主驾驶某品牌越野车在时速50多公里时,左转弯翻车造成左胳膊截肢。在治病同时,她为举证花费了大量财力、精力。直到从网上得知在美国进行的这种车型试验中,发现存在设计缺陷,才得到有力证据。
  
  “鉴定难”。目前国内检测机构少,有的技术标准或设备缺乏,不能承担事故车辆或进口产品的检测。由于责任认定、检测都存在困难,加上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与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很难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索赔难”。有的汽车经营者不能正确对待消费者投诉,遇到问题后常以用油不当或驾驶问题为由推卸责任,还有一些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恶意隐瞒,直至消费者为此付出血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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