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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有没有错?看看我们最熟悉的汽车模仿秀

[2004-02-23 16:58:30]  太平洋汽车网   时尚座驾    责任编辑: zhouweili
特别关注广州车展前瞻关键词: 比较 推荐 汽车模仿秀
  吉利、QQ前后官司一事引起广泛关注,原因无它,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如何正确对待中国,成为其他国家需要好好考虑的一件事。而中国汽车市场的井喷,让世界各大车厂如发现了世外桃源,争夺已成必然,但是中国自身也要扶持自身的汽车工业,缩短与世界汽车的差距,借鉴是必然,模仿是必须。这里我们不讨论吉利、QQ前后官司谁对谁错。模仿秀在汽车界相当普遍,我们一起来看看什么是汽车模仿秀及我们经常见到的汽车模仿秀。

  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性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1)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发明与实用新型是以概念性技术方案本身为对象,外观设计则以外表有具体的形状或形态为对象。如三维空间的产品造型(电视、汽车之外型),二维的平面设计图案(床单、地毯之花样);色彩是构成图案的成份。就是说,外观设计可以是立体的造型,也可以是平面的图案,还可以辅以适当的色彩,有时是三者的有机结合。

 (2)外观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做的设计。顾名思义,外观设计就是对产品的外表设计,而这种产品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能够自由移动,才可以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如一幅画或一个图案,就其本身而言并不是外观设计,但若将它印制在产品上,这幅画或图案便成为外观设计了。

 (3)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因为它是工业品外表的一种装饰性式样,这种美感应当表现在物品表面的图案、色彩或花纹上,或者表现在物品的立体造型上。所谓美感应以多数消费者的眼光为标准。

 (4)外观设计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这是指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经过工业生产过程能够大量地复制,自然也包括通过手工业生产办法大量地复制。例如:印花的脸盆、热水瓶可以通过工业生产方式得到成千上万个带有同样图案的脸盆或暖水瓶,那么这种印花的图案或者包括脸盆、热水瓶的造型就是一种外观设计。

  前灯模仿 奔驰E--大众波罗—起亚Opirus


  当初奔驰公司以E级为先锋,率先把方头灯改为双圆灯的复古设计时,人们无不惊讶,但真正认同这种设计的人却寥寥无几。可奔驰公司的主创人员态度异常坚定 逐步把这种双圆灯设计完善发展到全系列车型上。不久,大家开始逐渐接受并喜欢这种复古式的设计,并纷纷开始模仿.典型的有大众公司的POLO起亚公司的opirus。总体来说,POLO的模仿比较成功,外大内小的双圆灯设计配在这款小车上让它显得格外精神、可爱 而起亚opirus略加改进的造型和整车风格并不贴切,给人一种生硬的抄袭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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