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购车指南 / 购车资讯
 
汽车保险

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robert

[02-8-27 14:53] 作者:Rob


6、保险车辆遭受损失需要修理时如何处理: 保险车辆在遭受意外损失时,应先明确责任范围。如果是属于保险内的损失需要修理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明确修理范围及其项目,估计所需修理费用,经与保险公司商定后再进行修理。修理结束后,凭开列的修理费用单据(包括材料及用工数),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7、保险车辆除外责任的确定: 除外责任即保险车辆所受损失不在保险公司赔偿责任之内。属于除外责任的情况有:
  (1)因战争、军事行动、敌对行动或武装冲突造成的损坏,包括车辆被征用、拘留、扣押、没收、封锁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和费用;
  (2)被保险人或强加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
  (3)竞赛、测试速度、无正式驾驶证驾驶、酒后驾驶、药物麻醉状态下驾驶,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4)车辆正常磨损、腐蚀以及胎自行爆裂,车辆的正常维修、保养和油漆费用以及非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
  (5)车辆受损后未经必要的修理而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6)车辆因发生灾害事故,导致停业、停驶等间接损失;
  (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支出。

8、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的确定: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时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在法律上由保险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由此而产生的善后工作不由保险公司负责,而应由被保险人处理。 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责任险的确定,有以下区分标准:
  (1)保险车辆上的所有人员(包括驾驶员、售票员、半年工、乘客和搭客等)均不属于第三者,但对公有保险车辆来讲,除驾驶员外其他人只要一下车,就成了第三者;
  (2)私有保险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无论是在车上还是在车下,都不属于第三者;
  (3)保险车辆上的财产,被保险人或驾驶员所有的或代管的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但对投保规划较大的单位,财产的解释由投保双方协商决定。因而在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下列人员的伤亡或财产损毁,均不属第三者的保险范围:
    A.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B.本车的驾驶员;
    C.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D. 私有保险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此外,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电、停产、停业等的间接损失,也不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列。

9、保险车辆肇事的处理: 保险车辆肇事后,驾驶员除了按有关规定立即抢救伤员和财产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外,还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告。保险公司将根据情况派员到出事地点查勘,或到交通管理部门了解情况,以确定赔偿责任事宜。驾驶员应实事求是反映出险情况,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有关工作。如果是同时保有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保险公司对受伤人员同样会妥善处理。 如果肇事不属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或保险单位没有履行规定的义务,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责任,并出具书面拒赔通知单。

10、被保险人应履行的义务: 驾驶员一旦投保签约,便成为被保险人,同时应履行下列义务:
  (1)在签订保险单时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遵约缴费);
  (2)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按期进行检验和修理,使保险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状态;
  (3)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采取救护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公安、交通部门报告,同时通知保险公司;
  (4)不得用保险车辆从事非法活动和经营;
  (5)实事求是,不隐瞒实情,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有关工作。

11、赔偿的申请: 被保险人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5天后,应在1年之内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否则为自愿放弃权益论处,以后不得再行申请赔偿。在申请赔偿时,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正本、事故立案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及费用单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凭证。被保险人应尽量做到合理、准确,每个单据都有根有据,尤其是对第三者责任和索赔更应遵守有关规定。 保险公司在接到赔偿申请后,将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审查核实,对车辆损失的赔款进行商定,对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额依法判定。一旦确定后,保险公司将在10日之内交付赔款。赔款应在1年内领取,否则以放弃论处。

[上一页] [1][2]

 



相关文章:

·汽车保险各险种分别承担哪些责任
·五种汽车保险方案的比较

汽车搜索
栏目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