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末,陕西省西安市的韩女士驾驶陕AN9666上海大众Polo轿车行驶至西安绕城高速公路K56+100M(下行)处,因在冰雪路面超速,致使该车发生侧滑并撞于路右面桥墩,随后又与正在行驶的豫R48598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韩女士的车辆严重损伤,然而车内的两个气囊都没有打开。 韩女士说,事情发生后,她多次和上海大众联系,均无回音。直到今年1月21日,上海大众的两名技术人员,由内蒙古回上海途经西安时,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草草地了解了情况。几天之后,他们给出的结论是:“气囊未打开属正常,因该车的撞击方向有角度,只有零角度(正角)撞击,并且必须产生压缩变形,气囊才能打开,这就是上海大众Polo的安全系统设计标准。” 记者采访韩女士时,她说,这次车祸使她心惊胆颤,这并不是因为恐惧车祸本身,而是这辆车在撞击力量如此之大,变形和损伤程度如此严重的情况下,保护生命的两个气囊均未能打开。难道该车的安全系统在拿消费者的生命开玩笑吗?
上海大众:气囊未打开属正常 1个月后,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和质量保证部发函给韩女士。来函表示,安全气囊未打开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无关。 以下是上海大众方面的解释:POLO轿车的正面安全气囊是整个车辆被动安全方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安全气囊只有当车辆减速度、运动方向等信号满足条件时才会起作用。在下列情况下正面安全气囊系统不起作用:1.侧面碰撞;2.后面碰撞;3.倾翻;4.轻微的正面碰撞。 从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气囊系统自检正常,气囊控制器无包括正面触发信号在内的任何故障,说明该车的气囊系统工作正常,事故时未触发正面气囊。从车辆的变形痕迹来看,车辆的左右两前纵梁及保险杠向右弯曲变形,但无压缩变形,说明车辆在事故时所受的碰撞主要来自车辆的左侧,而正面的碰撞能量较小,还未达到正面气囊打开的条件,故该车的正面气囊未触发。 韩女士:非要车毁人亡气囊才打开吗? 韩女士接到上海大众的回函后表示不能接受。她说,在购买POLO时,经销商承诺车子的安全系统非常完善,是双气囊,但是,他们并没有说这气囊要正面撞击才能起作用。来函所说“车轻微撞击”,不知道他们所说的“轻微”是什么概念,难道非要撞得车毁人亡才算是严重吗? 韩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上海大众的这种霸王标准如何能使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甚至生命得到保护。他们的服务质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使我受到了精神伤害,我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为此事而奔波。我在西安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希望能在消协的帮助下,要求上海大众公开告知汽车的安全系统技术标准,也希望他们能公开解释这件事。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韩女士这辆车曾经两次更换过电脑板,一次是因为车老打不着火,维修站向厂家申请后给更换的,第二次是上海大众统一更换了。韩女士说,据她了解,电脑板和安全气囊有着非常大的联系,这次事故中气囊未能打开不知和电脑板有没有直接的关系。 相关文章:海关副科长驾车撞死6人 肇事者非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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