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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义务与权利

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firefly

[03-8-16 11:46] 作者:广州金盾网


一、义务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必须移动的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

2、当事人应按交警勘查人员的要求,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图上签字,并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得隐瞒事故真实情况。

3、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当事人及其所属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机动车方当事人应预付非机动车、行人方人员死亡的丧葬费。

4、接到公安交警部门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死者家属应当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5、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

6、交通事故当事人属流动人口或境外人员,在事故处理期间要求暂时离开事故发生地的,应当在事故发生地寻找担保人或交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后方准离开。

7、确定抚养人时,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应当提供事故中伤亡者的抚养情况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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