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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穿马路被撞仍遭索赔 新交规是否“乱套”?

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dengli

[ 2004-12-03 14:19:43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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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1日,新交规实施后,关于行人被撞的赔偿问题一直成为议论焦点。5月27日,南京市江宁区境内发生一起车祸,一老汉过马路被客车撞成重伤,同时也引发一起两死两伤的交通事故。继而,牵出一场民事赔偿官司和一场行政诉讼官司。由此,法律人士指出,如何对新交规做出适宜的诠释,值得相关部门深入思考。

  事发:横穿马路引来车祸

  “我怎么就成了被告了呢?”张正华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会因为车祸被推向法庭,并被索赔近20万。“事故发生后,我差点被撞死。我的命都是捡来的,可现在却要坐在被告席上,面对一场索赔官司!”

  今年62岁的张正华已退休,现住在南京市江宁区金盛花园。因为官司,重伤出院数月的他看上去仍很憔悴。

  一切还得从今年5月27日发生在江宁区东山镇宏远大道上的车祸说起。

  27日中午11点20分左右,张正华骑车从圩村菜场出来,准备回马路对面的金盛花园家中吃饭。从宏远大道旁圩村小路出来骑至马路边,他便下车推行。确定旁边没有过往车辆,张便推车横行过街。当张老汉推着车走到马路中心黄线时,突然从西面驶来一辆大客,事后调查该大客属镇江市句容客运公司,客车司机见状,立即避让,连忙向左转打方向盘。但一切都已晚,客车还是撞到了张老汉,突如其来的冲力将张连人带车撞飞。张落到前方8米外的马路上,当场昏厥。与此同时,疾行左转的大客又撞到了迎面而来的面包车。面包车司机徐加忠被当场撞死,乘客刘来宝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乘客陶玉凤被撞伤。

  事故发生后,江宁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随即赶赴现场,并作了勘查,在对事故各方进行调查后于2004年6月4日出具了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王昌权驾驶车辆未保持安全车速,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应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正华骑自行车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是引发此事故的原因之一……应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根据交警部门这一责任认定结果,车祸中死亡的面包车司机徐加忠妻子胡友梅将句容客运公司大客司机和张正华一起告上法庭,并向法院申请要求句容客运公司司机和张正华对徐加忠伤亡赔偿各项费用39万。按照警方的责任认定,张正华要承担一半近20万的赔偿。对此,张正华家人感到难以接受。据张正华的大女儿张静称,父亲在车祸中脾脏已破裂,6根肋骨被折断,后经医疗鉴定为八级伤残,在抢救中,医院还下了病危通知书。父亲差点丢了性命,怎么现在反而成了被告?11月底,张正华家属以警方对此事故责任认定不合理为由将江宁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被告江宁区公安局依法撤销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据悉,目前江宁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调查:事发路口事故不断

  位于江宁岔路口附近的宏达大道宽约20余米,为双向六车道,道路中间没有隔离带,仅有两条黄线。事发地是一个路口,离路口不过10米就是张正华所住地金盛花园。对面,有一个菜场。据附近居民告诉记者,金盛花园里住着数百住户,平时,居民都要到对面的菜场买菜,而买菜时,都要过这个路口。而且路边是5路车站,居民上下站都得过马路。由于金盛花园大门紧挨着马路,居民出入经常要横穿马路。

  一位老大妈说,这里几乎每周都会发生交通事故,他们过马路都很小心。另一位家住金盛花园的范姓中年男子又称,由于没有斑马线,附近又只有这一个路口,这一带经常会出事。5月27日发生的车祸他正好碰到。

  就在记者采访的5分钟内,便有两个行人、两辆自行车从路口横过马路。记者注意到,行人都是一路小跑,看上去真让人提心吊胆,其间一辆卡车和一辆农用三轮车还在马路中间变道拐弯。“按理说,这样的路口应该有红绿灯或者斑马线,但这条马路造了有好几年了,事故也时有发生,不知为什么至今没有任何过道标志。”一位老大爷不解地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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