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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交法是否深得人心?网友正反两方观点激情碰撞

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zhangying

[ 2004-11-01 00:23:52 ] 作者:三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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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auto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旨在提供更多资讯,文中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编者按】

  新交法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倍受人们关注,无论是司机,还是匆忙行走在马路上的行人。在各种杂志报刊和网络媒体上,随处可见持各种立场的见解或评论,对也好,错也好,作为从事汽车网络媒体的小编,却看到了另外一种值得我们每个中国人欣喜、欣慰、自信、自豪的现象:我们中国人的个人意识提高了,暂且不理会我们争论的是否公平、公正与合理,单单这种敢说、敢争论、敢写、敢发表出来的热情,就是一种国人自主、自觉的思想不断进步的现象!正如新交法所提倡的“以人为本”,我们每个人都是有意识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力说出自己的想法,在这个国家里,行使我们应有的权力,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 

   
城市拥挤的车辆人流,即使不拥挤,也常常有人违反交通规则……

  新交法为何引起如此大的争议?九月份中旬,PCauto用车玩车频道曾针对新交法里存在比较大争议的内容策划了相关专题(详见:一切为了保护“弱者”?聚焦新《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交法里关于“以人为本,保护弱者”,“机动车负全责”,“撞死一人赔多少”等等相关规定均成了大家争议的焦点。有不少人置疑:到底哪个是弱者,交通行为的弱势群体等同于生活中的弱者吗?机动车负全责,那么是不是非机动车、行人的违法行为受法律保护?如此的多加“保护”,可否能真正的做到“保护弱者”,是不是有诱导“弱者”犯罪的可能……

  PCauto自刊登出有关新交法的一系列相关报道以来,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过去有“沧海遗珠”一说,网友的争论和评论何尝不是“网海遗珠”呢。看着这么多热情的网友的评论,仿佛是法官遇到那些“家庭纠纷”一样,由衷的说:“小编难断家务事!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啊!”到底谁对谁错,哪个胜哪个负?先看看,再说!

  1、强烈反对新交法

  口号:请不要忽视和放纵了行人的过失!
  我们也是无辜的受害者!谁来保护我们?
  我们也是平常百姓,那么多的责赔款怎么支付得起?

  网友聊天(发表时间 2004-10-22 )

  我们想想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闯红灯或翻上高速封闭路段的行人!我们司机却因为你的违规,轻则撞死行人、撞坏汽车。说重点,司机为了躲避你们这些行人,有可能翻了车,导致后面的车在连环相撞!造成的损失乃至司机的性命,你们行人赔吗?新交法却让我们司机赔偿给那些害了我们的行人! 

  网友冷眼旁观(发表时间 2004-10-08 )

  从法理上讲,是死者及其丈夫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并非是司机的过错,若说是有部分责任的话,那也应该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来负!原因很简单,因为司机在路上驾驶车辆是支付了相应的费用的(包括养路费等等),那么他就等于同本市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签定了合同,即一方付费,一方提供合格安全的行驶道路。而本案中,正是由于合同的另一方没有发现并阻止死者及其丈夫的违法行为,从而没有对司机提供一种合格安全的行驶道路,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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