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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下周表决新交法 建议修改机动车负全责条款

出处: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xiecaizhen

[ 2004-10-16 18:29:09 ] 作者:孟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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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公告,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定于10月2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期三天。10月22日,将表决《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表决稿)》。市民可报名旁听。

  此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实施〈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报告。就争议最大的“机动车负全责”,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划定的条 款,并明确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赔偿责任进行细化,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只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针对“骑自行车可以在安装牢固座椅内载一名学龄前儿童”的规定,法制委员会认为应当从当前的国情出发,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方便市民和残疾人出行,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据了解,除表决《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表决稿)》外,此次大会还将听取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审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提高防范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公共安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表决稿)》等。同时,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欣庆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听取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陈刚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本市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到建国门南大街6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约,也可电话预约,并于当日会前半小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登记,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参加旁听。预约电话:65291818(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周一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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