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彩改装 | 车主报告 | 人车故事 | 用车技巧 | 驾校选择 | 相关法规 | 赛车天地 | 专题
汽车搜索
-
文章搜索
高级搜索

-
今日热点
-
  您现在的位置:用车玩车 / 法规
-
广东增加相应条款 机动车撞人可不负全责

出处: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liuzhen

[04-9-14 10:39] 作者:王普


·【油耗】国产两厢飞度下线 日本车主的两厢FIT油耗率先看
·【用车】新车第1年花多少钱?8款1.6L手挡车费用对比

广东起草道路交通条例———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下称《条例》)正在制定、修改之中,这个正在广泛征询意见中的“条例”的最大亮点是:机动车与有违章行为的行人相碰,驾驶员已采取必要措施,减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赔偿也相应减除。

  据《羊城晚报》报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安全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的规定,广东省公安厅已起草和制定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据悉,《条例》增加了相应条款,明确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行人负主要、同等责任的,机动车赔偿责任可能会减轻30%至50%。《条例》还需经省人大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相关文章:江苏修改交通条例草案 机动车撞人不负全责


-

作者笔名 简短内容 发表时间
:
查看评论详细内容   我要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

发给好友 我要报错 投稿给我们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