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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法新认识 诠释交通道德与路权的概念

出处: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dengli

[04-9-8 10:41] 作者:沈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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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安全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上海的一些街头,少数市民对新法认知还很有限。行人闯红灯依旧频繁。对于很多人来说,闯红灯早就习以为常,不算什么。但这恰恰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并且应该处以5元至50元的罚款。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刚刚开始实施,现阶段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因此有关管理部门暂时还不会对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但由此感到,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也有个遵守道路交通道德问题。

  所谓交通道德,就是道路交通参与者在交通中的行为规范,它应该包括驾驶道德、骑车道德、行路道德以及交通民警的职业道德等等。因为道路是公用的,如果驾车人、骑车人和行路人都各管各,可想而知,这样的道路不知会乱成什么样子。西方经济发达国家车辆多、交通秩序好,他们就是遵循了各自的行路道德规范。我国汽车社会来得晚,比欧美要晚60至70年,所以人们交通路权观念的树立与交通道德意识的养成是需要时间的。近几年来,我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整治力度,车辆驾驶员的驾驶道德不断得到规范与加强;现在,自行车骑车人与行路人,也必须同时得到行路的道德教育,这对于正在走向城市化的大多数农村居民来说,显得特别重要。

  倡导交通道德,要让广大市民充分认识不遵守交通道德所造成的危害。去年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50万人。其中,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0.4万人,印度、美国、俄罗斯紧随其后,分别为8.6万人、4万人和2.6万人。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世界第一。但据资料显示,到上世纪末,世界道路交通事故从总体上来说或趋于下降,或趋于稳定,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近年来却仍处于上升趋势。事故主要加害者是机动车驾驶员,而行人、乘车人及骑自行车人是交通事故中的三大受害群体。由此可见,在广大市民中大力倡导交通道德,实在是至关紧要的。

  倡导交通道德,还要在市民中树立强烈的路权观念。所谓路权观念,即是要知道驾驶员、骑车人、行路人,不同的对象有着各自的路权,受到空间、时间、速度、车种、环境等五个方面的约束,各自拥有的通行权不可侵犯。国内外统计研究表明,一个驾驶员每天行车中所遇到的危险情况在国外是100次,在国内是150次。在这些危险情况中,95%左右是由于交通参与者违章造成的。在各种交通参与者的各种违章中真正由交通警察当面纠正的却只占5%。

  由此可知,绝大多数的违章要靠交通参与者的自觉性来解决。由此可见,树立路权观念是交通有序化的根本出路,也是法治交通的核心,只有广大市民各自遵守了道路通行权,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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