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用车玩车 / 法规
城市“禁微禁摩”是否合法存争议 市民如何维权

出处: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ranee

[04-6-28 16:36] 作者:钟玉明 王攀


·【油耗】宝来1.8T15000km全记录:一年买油支出约5500元
·【使用】天津一汽威乐1600公里车主驾驶体验优缺点谈

  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日前发表的有关“上海私车牌照拍卖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言论,正在给一些地区的主管部门带来不小的麻烦。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和《行政许可法》的即将实施,记者不断接到大量市民询问:禁止微型汽车、摩托车上牌,合法吗?“禁摩令”、“禁微令”的合法性到底该由谁说了算?如果不合法,市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微车、摩托车多处遇阻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已经有30多个城市对摩托车、微型车实行了不同程度的禁止或限制。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贵州、石家庄、乌鲁木齐、鞍山、大连、苏州、徐州、泰安等大中城市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就已陆续停止发放摩托车、微型车号牌或限制其行驶区域;武汉市交管局2002年1月发布通告,决定从该年2月1日起禁止排气量在1.3升及以下的微型车通过武汉长江大桥、江汉一桥;2002年9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道路交通流量的通告》,规定“发动机排量在1200毫升以下的机动车辆,不准在小型客车道和小型车道通行”,也就是限制微型车驶上快车道。

  近两年来珠三角中小城市群起效仿,涌起“禁摩”、“禁微”潮,东莞、佛山等城市均已停止发放摩托车号牌,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城市则限定每户居民家庭只准上牌一辆或两辆。

  据了解,各地相关部门列举的“禁摩”、“禁微”理由大致有四种:

  一,道路交通日趋饱和。以广州为例,目前广州市道路建设远不能满足车辆增长的需要。据统计,至2003年,广州市(不含所属的番禺区、花都区及县级市)道路总长度2053公里,机动车69.2万多辆,其中汽车30.28万辆。此外,每天还有超过10万辆的外地机动车在市区行驶。广州为缓解紧张的道路交通状况,必须减少微型车和摩托车。

  二,影响城市交通提速。由于微型汽车车身窄小、轴距短,车辆技术性能较差,容易发生车辆机件故障,影响其它车辆的行驶。特别是微型车车速不高,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对城市交通提速不利。同时,它们不少属于非法营运,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

  三,废气及噪声污染严重。主管部门认为,相对而言微型汽车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比较大。如果大量微型汽车上路行驶,所产生的废气和噪声必将严重污染城市环境。

  四,档次外观影响城市形象。由于微型小汽车普遍档次低,其车容车貌及机械性能损耗快,外观不好看有损于都市形象。

  是否合法存在疑议

  但社会一直对此有不同意见,一些人认为微型车的排放和设计速度均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既然对所有机动车辆实施统一的排放标准,那就该淘汰排放超标的车辆而不是限制某一型号车辆。

  从各地情况看,停止核发号牌多是以“市政府办公会议”、“市政府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公告”、“政府通告”等名义。如2001年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核发微型小汽车牌证和对微型小汽车加强管理的通告》,规定发动机总排量为1000CC以下(含1000CC)的微型小汽车,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再核发牌证,已经领取号牌的应在划定路段行驶,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而设定摩托车、微型车行驶区域更简单,在媒体上发布一则“公安局通告”后,交警就上路对违禁车辆执行处罚了。

  但是,随着《行政许可法》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地方性的“禁微令”、“禁摩令”规定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1][2] [下一页]

作者笔名 简短内容 发表时间
:
查看评论详细内容   我要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

发给好友 我要报错 投稿给我们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


-

-
汽车搜索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