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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后贴“新手上路”要罚 “霸王法则”起争议

出处:北京娱乐信报
责任编辑:ranee

[04-4-2 11:5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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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持有合格的驾驶证驾驶合格的车辆,就和其他一切驾驶员一样,是合法的上路驾驶者,在交通法规面前是一律平等的,既不能因为是新手而受格外优待,也不能因为这个而被特别设限。当然,新手违章多也是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整治固然必要,但方式方法和手段依据至少要在情理上更站得住脚,也只有这样才最终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比如,是否可以在给新手颁发驾驶证的过程中把关更加严格些、增加更多接近实际驾驶环境的考核环节,是否可以考虑向新手提供一些专门的操演场地、区域,以便让他们尽快熟练起来……毕竟谁都不是生来的老手,谁都有很新手的时候,如果从新手的实际情况多一些考虑,执法岂不是更“人本”“人性化”一点呢?(贵峰)

  别误解交警处罚的着眼点

  对于交警部门的这种做法,各方有赞有贬,争议较大,甚至有人认为执法机关无权施以这样的处罚。能否对车内悬挂标语的驾驶者予以处罚?我以为,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原则,关健在于有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4条规定:“在机动车驾驶室及前挡风玻璃范围内悬挂、放置、张贴各种标牌或者其他物品影响操作、妨碍驾驶视线的,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由此可见,作为深圳地方性法规,有权设定这样的行政处罚条款。对车内悬挂“新手上路”等提示标语的驾驶者予以处罚,只要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完全属于依法行政。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强调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法律法规成为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上,这一处罚措施是针对影响操作、妨碍驾驶视线的,并非只针对新手,如果“老手”违规,处罚时“一视同仁”。对“新手上路”提示标语的处罚,属于列举性质,其他类似提示标语,只要有可能影响操作、妨碍驾驶视线,同样要依法查处。(陈爱和)

  ■有理有据

  别歧视“菜鸟”车手

  此消息传出后,“菜鸟”级车手们不禁心惊胆寒。当然,罚款100元并不是什么较大的负担,但使人心里别扭的是,这项规定以及全面开展的专项整治新手活动,使人感到了一种来自交警部门的严重歧视。

  “菜鸟”级车手的大面积增多是社会进步的正常反映,如何正确管理、减少交通违章、杜绝行车事故,也确实给交警部门出了难题。但是车内悬挂“新手上路”要罚款100元的做法,实在不可取。交警局负责人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是其中也同时包含着更大的隐性问题:

  一是“菜鸟”级车手该怎样上主干道?如果高速行驶,事故难以避免,但低速时又影响到他人,这是事实,但任何老手都是从新手过来的,没有新手何来老手。交警局负责人的话里使人感到,主干道不欢迎新手,如果是这样,新手又怎么能不感到被歧视,他们又有什么机会能成为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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