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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后贴“新手上路”要罚 “霸王法则”起争议

出处:北京娱乐信报
责任编辑:ranee

[04-4-2 11:5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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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新手上路”牌最高罚百元

  昨天,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通报会上获悉,从4月1日起,深圳将24小时开通“122”违章举报热线电话,专项整治新手(一般规定驾龄未超过3年者)的交通违章行为。据悉,车内悬挂“新手上路”等提示标语的驾驶者将被罚款最高至100元。

  据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介绍,深圳市早就出台相关条例规范此类情形。《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4条规定:“在机动车驾驶室及前挡风玻璃范围内悬挂、放置、张贴各种标牌或者其他物品影响操作、妨碍驾驶视线的,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新手悬挂提示标志的现象包含很大隐性问题:一是在主干道低速行驶,二是影响司机自身的驾驶视线,三是影响其他车手视线和情绪,实属扰民之列。

  ■观点交锋

  贴“新手上路”罚款,情理不妥

  警方所引条例,指的是“机动车驾驶室及前挡风玻璃范围内”,在车后贴字显然并未被禁止,如果据此做处罚依据,显然有违规扩大适用范围之嫌。“在主干道上低速行驶”和张贴“新手”字迹之间有必然的因果逻辑吗?“新手”一定就必然会在主干道上慢行,慢行的肯定不会是老手?即便如此,“不按照规定车道速度行驶”本身就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针对这个处罚就是了,有必要和特定的驾驶员、车辆形象联系起来并施以惩罚吗?至于影响“自身驾驶视线”的推断,也同样缺乏说服力,且不说装有后挡风玻璃的乘用车后排乘员本身也会妨碍司机的车内后视线,实际上很多车辆本身就没有设计后挡风玻璃而是完全封闭的,可见,此说是很牵强的。那么是否影响“其他车手的视线和情绪”或“扰民”呢?如果真论起这些,也许那些艳丽的车身广告更具有影响干扰的资格,其颜色、字样之繁复、花哨乃至挑逗,都是区区几个“新手上路”招贴望尘莫及的,如果因为这个就要禁止、罚款,那首先要禁、罚的也是车身广告之类更为招摇惹眼的东西。

  车界早有所谓“车尾标语文化”一说,爱车的有车一族常有此好,无非是车手彰显自我个性、彼此亲近沟通的一种风趣形式,仿佛街头更早流行的“T恤文化衫”,诙谐怡情、无伤大雅。“新手上路”无非这一类,即便它有实用具体的交通目的,那大体上也是善意的提醒、趣味的警示的用意,能有多大实质上的交通危害呢?又和新手违章有多少逻辑上的必然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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