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文件精神,汽车驾驶员科目二考试(简称桩考)要采用桩考仪进行考试,为使考试方法和考试标准与全国统一,汽车驾驶员科目二考试自今年5月1日起使用全国统一的移库考核法(俗称蝴蝶桩),原泊位桩考核法同时停止使用。 汽车驾驶员科目二考试桩考图 一、图例 详见下一页详细图片 二、尺寸 (一)桩长为二倍车长。前驱动车,加50厘米; (二)桩宽:大型车为车宽加70厘米;小型车为车宽加60厘米; (三)路宽为车长的一点五倍。 三、操作要求: 从起点倒入乙库停止,再二进二退移位到甲库停正,前进穿过乙库至路上,倒车通过甲库出库。 四、考试合格标准。 未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车身出线; 4、移库不入; 5、中途停车两次; 6、中途熄火; 7、停车后使车轮转动; 8、头、手伸出车身外或打开车门探视。 五、有关说明 1、在考试过程中,考车的行驶轨迹必须按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这7个轨迹顺序行驶,其中每个轨迹都是单向倒车或前进。 2、车身出线:在考试过程中考车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越过A线、C线、D线、F线。 3、车辆在完成①、⑤、⑦步骤停止时,车身任何部位垂直投影不得压、超库位线B、C、D、E、F。 4、考试期间除按规定线路行驶需改变车行方向(由倒车改前行或反之)而停车外,其余停车为违规停车。 5、考试合格标准第7条是指不得在车辆停止时打方向盘。 6、桩杆垂直立于桩位1、2、3、4、5、6,所有桩杆等高且比车身高50cm。 汽车驾驶员科目二考试桩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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