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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出处:金羊网
责任编辑:ranee

[04-2-9 14:35] 作者:申兴/徐嘉丽


  ●彻底终结零首付

  ●金融服务开始全面介入汽车行业

  羊年最后一天,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草拟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上网公开征求意见。

  新《办法》对车贷业务品种进行细分,并扩大了放贷机构范围,规定汽车经销商可享受汽车贷款,但表示汽车存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在个人汽车贷款和用于商业用途的企业汽车贷款方面,新《办法》沿用1998年的规定,设定了最长为5年的贷款期限,并彻底终结零首付,贷款买车最少要自付两成。

  据悉,新《办法》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月20日。

  细分业务品种

  银行人士认为,对车贷业务品种进行细分,是新《办法》的最大亮点。与老《办法》将汽车消费贷款简单地划分为个人车贷和企事业单位车贷不同的是,新《办法》按照借款人性质、车辆用途等标准,将汽车贷款细分为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车队汽车贷款等三大类,其中个人汽车贷款和车队汽车贷款还进一步细分为自用车贷款和商用车贷款两小类。这种细分,既为银行开展个性化、差异化的车贷服务创造了前提条件,也为增强车贷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和“零首付”告别

  新《办法》明确规定,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车队自用车贷款的数额最高均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市场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的80%;发放个人和车队商用车贷款,比例不得超过70%。也就是说,今后买车贷款,首付最少两成。新《办法》中明确了商用车和自用车的定义,自用车是指借款人本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使用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购买用于商业运营以获取经济收入的车辆,包括各种运输车辆、工程机械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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