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用车玩车 / 法规
央行、银监会再抛汽车贷款新草案

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ranee

[04-2-4 10:50] 作者:李振华




  新办法突破

  东吴证券研究所杨岚春研究员认为,《新办法》在几个方面都做出了突破。

  与刚刚颁布的《汽车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相配套,《新办法》改变了过去将试点局限在四大国有银行和后来补充的其他中资银行机构的范围,明确了城乡信用社和汽车金融机构经营汽车信贷的主体地位。而所有获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也都被纳入了这一范围。

  杨分析,此范围的扩大,预示着获准在华试点城市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已不再被排斥在外。《新办法》将汽车消费信贷划分为三个贷款品种,目前外资银行尚未获准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所以无法涉足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但经销商汽车贷款和车队汽车贷款两个贷款品种,实际已为外资行的进入扫除障碍。

  另一个突破在于,《新办法》对纳入贷款范围的汽车种类做出了新的规定,不再区分国产车和进口车,进口汽车将被放开,这也是中国入世的承诺之一。商用车辆贷款禁令亦被取消,各种运输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均在贷款种类之列。

  随着汽车进入千家万户,二手汽车交易日渐活跃,在《新办法》中二手车也被网罗在内。“这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杨岚春说,“在国外二手车交易占相当大的比例,中国未来必步其后尘。银监会和央行及早将二手车纳入贷款范围进行规范,应该说考虑还是比较周全的。”

  《新办法》的变化,还体现在利率、借款担保方式和借款期限方面。

  杨岚春分析,在《旧办法》中,央行规定汽车消费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而《新办法》则表述为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规定进行协商确定”,这实际上扩大了贷款人的自主权。

  保证银行自主权的一个背景是,2003年央行在贷款利率政策方面作出调整,扩大贷款利率上浮区间。如此一来,银行和其他贷款机构即可利用利率工具对不同贷款对象进行区分,调整贷款风险。

  农行北京分行个人业务部一人士表示,在目前各银行纷纷降低贷款利率争取客户情况下,《新办法》对银行没有很实质性的影响,但央行正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未来一段时期内贷款利率下限区间将扩大乃至放开,这一规定实际已预先设置弹性,埋好了伏笔。

  《新办法》规定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但首次出现了汽车贷款可以展期的新说法,规定展期最长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这实际上为贷款机构扩展了贷款的期限长度。

  在借款额度限制上,过去按担保方式划分的方式也得到改变,《旧办法》按照质押、不动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的方式规定了不同的借款乘数,《新办法》则按贷款品种即个人使用或者商用规定不同的乘数。

[上一页] [1][2][3][4] [下一页]

作者笔名 简短内容 发表时间
:
查看评论详细内容   我要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

发给好友 我要报错 投稿给我们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

-
汽车搜索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