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4年度车船使用税已于1月1日开始征收。记者从地税部门了解到,现在缴纳车船税接受处罚的纳税人中,有大部分都是因为购买了新车没有按规定在一个月内到地税部门缴纳税款的人。 地税部门提醒:虽说缴税时间是1月1日至3月10日,但是新购车辆另当别论。新购车者要在购车一个月内持车辆行驶证到地税部门缴纳税款。比如,假使您在1月1日买了一辆新车,那么就要在2月1日之前缴纳税款,不能以为3月10日才是给新车缴纳税款的最后期限,否则将受到处罚。 地税部门同时提醒旧车族:过户后别忘为爱车交税。私人机动车辆过户后应按如下程序办理过户和缴税手续:首先,原车主须持车辆IC卡和交管部门出具的过户手续到农行营业网点办理原卡注销手续;之后,新车主持车辆过户资料和行驶证、身份证到税务部门IC卡办理点办理新卡。 下一篇:取消养路费进入审批 费改税出台需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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