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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摩托车主尽早办理提前报废好处多

2006-06-29 09:26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lishumei
关键词:广州:摩托车 报废 

  2007年1月1日起,广州市区路段将全天禁行摩托车。摩托车提前报废工作早已开始。广州市摩托车提前报废办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昨日重申,提前报废越早办理,拿到的补偿金就越多。

  据该负责人介绍,提前报废补偿奖励金,按摩托车使用期“未满10年”和“已满10年未满13年”两种类型计算。未满10年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按照摩托车购买时的实际价钱(以该车在车管所存档的购车发票为准)减去摩托车使用期间平均折旧的差额计算补偿金,例如一辆1997年10月15日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购车价格为1.5万元,今年6月份办理提前报废,车主能得到的补偿金为15000元-[104个月×(15000元÷120个月)]=2000元。但是,如车主到今年12月才来办理提前报废,共计提前10个月,只能得到1260元补偿;

  使用期已满10年未满13年、经检验合格可以延期使用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按提前1个月奖励35元的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即35元×提前报废的月数=奖励金额。例如1辆1995年10月15日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今年6月份办理提前报废,车主可得到980元(35元×28个月)奖励金,如果车主到今年12月份来办理,只能得到770元(35元×22个月)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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