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春运自1月15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出租行业提出,在春运期间各单位要确保服务供应,强化安全生产,坚决遏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春运期间各客运站点的秩序,切实配合全市各部门做好今冬明春的交通排堵保畅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出租行业专门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春运各部门工作。各企业要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应急指挥网络,服从行业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随时为处置突发事件做好准备。
春运期间,要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和规范服务的宣传,提高驾驶员遵纪守法、规范服务的意识。合理利用已建成的出租汽车候客站,减少空驶,提高春运期间的道路通行率。驾驶员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杜绝疲劳驾车。
各电调中心要结合当前气候异常多变的情况,提前做好预约用车的准备。各企业做好运能调整工作,及时制定供应保障预案。
出租行业将加大各客运站点现场的稽查和调度力量,企业要根据春运列车、航班情况,及时调整现场管理人员的作息时间,加强对虹桥机场、浦东机场和上海火车站等营业站点高峰期间的现场管理和服务供应的准备。
各企业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抓好车辆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并通过单位自查、区块互查等形式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控制出市境业务,杜绝春运期间重、特大事故和服务违纪的发生。
要不断完善行业区块应急网络,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凡发生重大突发事故(件),有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市区30分钟、郊区60分钟、出市境90分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次日必须用书面形式正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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