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穿行新城区的公交线要缴公路规费,而在老城区营运的则免征。为此广州市一些公交公司申请提高52条穿行于新城区的公交线票价。不少市民认为,这部分公交线如提价,将增加乘客负担。“零公里”问题既然是城市化进程中的遗留问题,应由政府协调解决,不该由乘客“埋单”。
“零公里”外要征养路规费
省交通厅等部门去年底发文,7月1日起短途公交化班车将缴交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这在广州公交行业掀起了一场“风波”,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年广州市区范围不断扩大,行驶在“零公里”外新城区的公交线也在急增,它们正是该规定的征收目标。行驶在老城区的线路幸运得多,按规定应免征公路规费。
据悉,按照短途公交化班车规费征收政策,调整后的养路费新标准为:跨行公路在10公里(含10公里)以下的,按全费的1/3计征;跨行公路在10公里以上20公里(含20公里)以下的,按全费的1/2计征;跨行公路20公里以上的按全费计征。
客运附加费的新标准为:跨行公路在10公里(含10公里)以下的,按月应缴标准减缴50%;跨行公路在10公里以上20公里(含20公里)以下的,按月应缴标准减缴40%;跨行公路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按月应缴标准减缴30%。此外还规定,已办理2005年全年统缴的,多缴部分可在2006年应征额中抵扣。
据公交公司统计,该规定涉及10家公交公司,受影响线路52条、车辆688辆,相当部分跨行公路在10公里以下,线路去往竹料、开发区及一些村村通公交线路。以一辆公交车33个座位计,每年要交客运附加费至少22176元;一辆公交车一年约交养路费6000多元。
市道协申请免征被驳回
“同是行驶在市区,为何待遇却有差别”,公交公司表示不服。为此,广州市道协向省交通厅请示免征。近期,省交通厅答复,公路管养的资金来源是公路规费,主体是交通部门,而市政路的管养主体是市政部门。虽说一些公路纳入了不断扩大的城区,但管养主体和资金都没变,因此这部分公交车仍应缴交公路规费。
公交公司认为,这些线路中相当部分是公益性的“村村通公交”线路,本来就因客源不多而亏本经营。广州市近十年未变的公交票价中,并没有包含公路规费。特别是客运附加费本应由乘客缴交,然后由经营者代缴,故应列入票价中由公交公司向乘客收取。
公交公司和市道协有关负责人指出,市区范围扩大,“零公里”范围应适应城市化进程作相应调整。据知情人士表示,广州公交遇到的“零公里”问题,其他省市城市化进程中也遇到。省交通厅的答复说得在理,但关键仍在调整零公里范围上。
据悉,广州市在上世纪90年代曾因城区范围的扩大而调整了“零公里”的范围。撤市改区后,省有关部门也曾考虑将市区内的公路归入市政路,但因种种原因而未能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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