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不顾旅客和行人生命安全,有的“野鸡车”在逃窜时竟故意撞车、制造车祸。昨晚11时,记者与执法人员一起夜查“野鸡车”时,广州市运管局稽查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严打野鸡车,24小时监控火车站广场,一旦抓获野鸡车最高罚款10万元。
广州市交委稽查大队的负责人表示,将严厉打击“黑车”、“黑站点”、“黑票点”,“目前每天分4个班次,对火车站广场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春运期间,客运车辆必须具有客运标志牌或者春运证,否则就是非法经营的“野鸡车”。根据有关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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