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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提高 车主提高第三者险保金

[2004-10-13 11:09:00]  太平洋汽车网   史丽萍、陈穗华    责任编辑: wus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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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以及实施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后,尽管车险保费一再上调,精明的广州人在为自己的“坐骑”投保时,还是纷纷主动要求提高第三者险的保险金额。

  10万保金不足抵挡车主风险

  陈小姐的车今年是第二年续保,在到保险公司续保时,她特别要求将第三者的保险金额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宝岗大道人保一家代售点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在他们这里买保险的车主,买的第三者责任险金额大多是5万元或10万元,投保10万元以上的私家车基本没有。但从今年“五一”起,主动要求提高第三者险保障的车主越来越多,大多数车主购买的第三者险金额都在20万元以上,有车主还希望能投保50万元保额的第三者险。

  广东永航律师事务所林一华律师表示,新道路交通法规定赔偿的标准比原来明显提高,10万元的第三者保额根本不足以抵挡车主的风险。如仅以死亡赔偿为例,按原来的标准,在广州,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为8万元。但新标准则接近25万元。同时,第三者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也成倍扩大,新增加了后续治疗费、适当整容费、康复费用以及营养费等,赔偿基数和期限都有所扩大。另外,第三者赔偿的地区差别也在拉大,如深圳死亡赔偿标准为40多万元。

  刮花险保费高但仍多人买

  张小姐去年买了保额20万元的“非常损失险”,今年却改为“车身划痕损失险”,虽然保险金额只有5000元,但保险费却贵过原来的险种,不过张小姐还是投保了后者。

  对此,张小姐称,图的就是省事。保险公司推出的这种车身划痕险,对于普通的划痕损失只要不超过5000元,不用通过交警开单,只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估价后再到指定修理厂就行了。但保险公司人士提醒,不同险种的承保范围是不同的,“车身划痕损失险”承保的是“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因此,如果是由于自己的碰撞造成的“伤”,仍需要交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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