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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搭客还暴力抗法 车主将被罚3-10万元

[2004-10-11 14:04:16]  太平洋汽车网   林翎 邬心云 林驰    责任编辑: wus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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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运政稽查大队在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时,遭到车主及其“帮手”的暴力抵抗,涉嫌非法营运的小轿车最终被拖走。据介绍,如是非法营运将可能受到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昨天上午11时,新机场运政稽查人员发现一部车牌号为粤AIS488的白色捷达车涉嫌非法搭客,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了市内巡逻的稽查人员。11时30分,流花路段的稽查巡逻人员在友谊剧院旁边的艺术宾馆门口发现了这部嫌疑车,当时车上有3名乘客,其中有1名疑为“蛇仔(拉客仔)”,另一人为司机,还有一人为乘客。稽查人员准备扣车,但遭到了车主的抵抗,车主随即还叫来了四五个男人站在车四周,阻拦执法人员拖车,期间发生了推搡动作。11时45分左右,稽查人员打110报警,十多名警察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僵持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下午3时52分,车主才离开捷达车,稽查人员将这部涉嫌非法营运的蓝牌车拖走。

  据介绍,根据7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属违法行为,应立即停止,一经发现将受到最低3万元、最高10万元的罚款。
关键词: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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