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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将先行试点外地车主统一缴纳养路费

出处:大洋网
责任编辑:ranee

[04-4-8 10:15] 作者:刘志华 曾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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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交通厅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

  “经常在广东省内跑长途的汽车,一旦到了缴纳公路养路费的时候,也都不得不回到汽车车籍所在地办理该项手续。”在今年2月召开的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叶献民就此问题建议将现行的公路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路桥通行费等3项税(费)统一由一个部门并在全省联网收取。

  公路部门试点联网收费

  昨日,广东省交通厅就此提案给出的答复透露,3项税(费)暂时还难于统一由一个部门收取,但在公路养路费征收方面,今年广东省公路稽征部门已经在广州市等几个城市先行试点联网收费。试点成功后可在省内任何一个公路养路费征收点缴纳养路费而不必一定回车籍所在地缴纳。

  叶献民委员在提案中说,现在机动车辆每年须缴交的费用有3项———公路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路桥通行费。而3项收费的地点都不同,为此每年数以10万计的单位及车主都必须花上不少时间去交缴这些费项。这种做法无疑给政府增加不少收费人手,而最大的浪费是车主的时间。

  有关部门应协调统一收费

  叶献民委员还说,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车主所需要的时间是有数可计的,可以说,这种做法甚至影响了整个广东省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可以将这3项收费单位协调一下,由一个部门来统一收费,然后再作分配,这将使广大车主得益,而所节约的时间将会对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公路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路桥通行费是3种性质不同的税(费),公路养路费是国家规费,按法律规定由公路部门征收;车船使用税是税务部门征收的一项税种;路桥通行费则是政府授予公路投资主体向使用该路段的车辆收取的。而正是由于存在性质不同、征收依据不同和征收主体不同等原因,在昨日广东省交通厅就此提案给出的答复中明确表示:无法将其统一由一个部门收取。

  已开发电脑联网征费系统

  但是,省交通厅在答复中也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为了方便车主缴纳公路养路费,广东省公路稽征部门已经开发了电脑联网征费系统,今年开始在广州市等几个城市先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可在省内任何一个公路养路费征收点缴纳养路费而不必一定回车籍所在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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