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新消费税涨得太少?天价豪车涌入中国

2006-09-18 08:39:07 来源: pcauto 作者:KENT林国坚

  本着“抑大扬小”原则的新汽车消费税,自4月1日起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从今年上半年的汽车销售情况来看,新汽车消费税的“抑大”作用收效甚微。本应受到抑制的进口车消费市场,今年上半年实现了销量和金额双增长,其中排量普遍偏大的越野车进口量增长尤为明显。而位于金字塔顶端、排量最大的天价豪车,更是丝毫未把新消费税放在眼内,接连进驻中国市场。以北京市场为例,继两周前德国劳伦士-奔驰北京地区独家代理商正式开始营业之后,上周末又有一家法拉利-玛萨拉蒂3S店在金港汽车公园宣布开业。

进口车市     2006上半年同比增幅
进口整车总量102870辆61.83%
进口整车总金额34.32亿美元75%
越野车总量44035辆74.05%
越野车总金额12.80亿美元92.4%


又一家法拉利-玛萨拉蒂3S店进驻北京

  高价豪车涌入中国

  新汽车消费税采用递进税率,税率随着排量的升高而递增。然而,大排量高价豪华车在新消费税公布后,其在中国发展的步伐并未受到抑制,反而热情更胜往昔。以德国三大高档品牌宝马、奔驰、奥迪为例,4月份新消费税实施后,依然源源不断地将其大排量车型输入到中国市场:

  宝马方面,今年4月底M5和M6同时宣布在中国上市,都采用了宝马5.0升排量的V10发动机,售价分别为146.8万元和178.8万元。

  奔驰方面,5月份下旬,博速Brabus精装奔驰全新S级轿车正式登陆中国,发动机排量分为3.5升V6、5.0升V8以及6.3升V12,最低售价180万元;8月底,奔驰的另一家著名改装厂——劳伦士Lorinser也宣布其北京地区独家代理商成立。

  奥迪方面,7月11日,奥迪中国正式宣布全新奥迪Q7在中国上市,搭载4.2升FSI发动机,售价为112万元-128.7万元人民币;另有消息称,搭载5.0升V10 FSI发动机的奥迪S8,也将在今年年底左右在中国上市,售价约为200万元。

  另外,在新消费税执行后进入中国市场的,还有售价为196万和184万的玛莎拉蒂新总裁行政GT版和运动GT版,以及售价高达人民币628万元的宾利雅致RL Mulliner等天价车型。

新消费税实施后       超豪华车动作售价情况
4月初宾利雅致RL Mulliner限量版上市628万元
4月初玛莎拉蒂新总裁系列上市184万元起
4月底宝马M5、M6上市146.8万元起
5月底博速Brabus奔驰新S级上市180万元起
6月初路虎长城体验中心开业

139万(揽胜)

7月中   奥迪Q7上市112万元起
8月底劳伦士Lorinser奔驰代理商成立208万(S500)
9月初   法拉利-玛萨拉蒂新增3S店313万(F430)

  豪华品牌无视新税

  对于新消费税实施后的大排量豪华车市,经销商和厂家人士大多表示了乐观,他们认为新消费税执行后车价上涨,会让消费者一时间接受不了,但一旦车价稳定下来之后,这部分消费者就会重新释放他们的购买力。正如玛莎拉蒂中国总经理薄西来所言:“新消费税政策实施之后,一些用户会观望,在短期内对玛莎拉蒂的销量会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但我们不认为价格变动会影响消费者对我们的接受程度。”可见,新消费税在实施初期可能会对豪华车消费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新消费税的“抑大”很有限。

  作为劳伦士Lorinser奔驰北京独家代理商的中新泰达,就对本站表示,新消费税对他们的销售业绩基本上没有影响,并同时对大排量汽车的消费前景表示了乐观,“我们并不关心消费税,能买得起这种档次轿车的消费者,一般都不看车价和油价。”

  奥迪事业部部长安世豪,同样在奥迪Q7的新车推介会上向媒体表达了对大排量豪华车市的信心,安世豪表示,奥迪Q7作为高档产品,用户不会因为消费税和燃油价格上涨,而影响到自己的购买热情。

  大排量消费税涨得太少

  其实早在新消费税方案公布之时,便有业内人士指出,小排量税率降得不够,大排量税率太少,新消费税“抑大扬小”的目标很难达到,尤其是对于4.0升以上排量的车型,20%的税率对于这个阶层的消费者来说不痛不痒。通常来说,车主对于价格敏感度,会与其购买力的高低成反比,越是高档次的车型,其购买者对价格的敏感度就越低,只有更大幅度地提高其消费税率,才有可能真正对大排量车市起到抑制作用。

中国汽车新消费税税率表

小轿车原税率       新税率对价格影响
1.0 升及以下 3%1.0 升以下 3%0%
1.0-2.2 升 5% 1.0-1.5 升 3% -2%
1.0-2.2 升 5%1.5-2.0 升 5%0%
1.0-2.2 升5%2.0-2.2 升 9%4%
2.2 升以上 8%   2.2- 2.5 升 9%1%
2.2 升以上 8% 2.5-3.0 升 12%4%
2.2 升以上8%    3.0-4.0 升 15%7%
2.2 升以上8%      4.0 升以上 20%12%

MPV SUV原税率新税率     对价格影响
1.0 升及以下 3%    1.0 升以下 3%0%
1.0-2.2 升 5%1.0-1.5 升 3%-2%
1.0-2.2 升 5% 1.5-2.0 升 5%0%
1.0-2.2 升 5%  2.0-2.2 升 9%4%
2.2 升以上 8%   2.2-2.5 升 9%4%
2.2 升以上 8%  2.5-3.0 升 12%7%
2.2 升以上 8%    3.0-4.0 升 15%10%
2.2 升以上 8%  4.0 升以上 20%15%

  实际上,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基于节能环保的考虑以及“能者多付”的社会原则,都对高价车型征收高税率,一般是按照排量大小来制定,也有的是按照油耗的高低来制定。以丹麦为例,丹麦政府设置了很高的汽车购置税,如果居民购买百公里油耗在2.5~4升之间的车辆,可以少缴16.7%的税,如果购买高排量的汽车,则还要缴纳“绿色拥有”税。在丹麦,汽车购置税最高可达180%。

  而在香港特区,汽车首次登记税从2003年起大幅上调,不仅取消了空调、音响、防盗器等的免税优惠,还调整了税阶和税率。旧的汽车首次登记税最高税率为60%。而新的汽车首次登记税采用递进税制,汽车应课税价的最初15万港元应交纳35%的税款;其次的15万港元交纳75%的税;再次的20万港元交纳105%的税;而超过50万港元的部分则要交纳150%的税。

香港首次登记税    应纳税率
15万港元以下部分35%
15万-30万港元部分75%
30万-50万港元部分105%
超过50万港元部分150%

  也正是由于香港特区汽车首次登记税率与中国大陆汽车新消费税率的差异,使得在4.0升以下排量的进口车型中,香港售价普遍低于中国大陆,而在4.0升以上排量的进口车型中,则是中国大陆售价低于香港地区。这种差异在大陆汽车新消费税实施之前更为明显,举一个例子,进口丰田佳美在香港的售价通常比中国大陆低数万元,而奔驰S600的售价则比大陆要高出三十万元左右。

  很显然,香港特区的税率在抑制大排量车型消费的力度上,要强于我们的新消费税。此外,香港政府每年根据排量对私家车征收牌照费,排量在1500cc以下的征收3929港元,超过1500cc不超过2500cc的征收5794港元,而排量超过4500cc的私家车则要缴纳11329港元,这样就能在用车过程中,也起到增加大排量车型的使用成本的效果。因此,有业内人士在建议中国大陆消费税率仿效香港大幅上涨的同时,也建议借鉴香港征收牌照费,因为“汽车消费税为购车时征收的一次性税赋,对汽车使用的成本缺乏持续性影响”。

  小排量消费税降得太少

  在“抑大”作用无从体现的同时,新消费税的“扬小”效应也甚为微弱,据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从今年1月到6月,微型车在国内的总销量大约为57万辆,只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9%,与今年乘用车总体销量高达36.53%的增速相比,微型车可以说是不升反跌,市场份额有所下降。

  因此,不少人将矛头再次指向了新消费税,称其在小排量车型降税方面不够彻底。实际上,新消费税与旧消费税相比,只有1.0L-1.5L排量的车型税率有下降,而且下降幅度仅为2%。至于1.0L以下车型的税率,并未如人们所料的有所下调,而是仍然维持在3%。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1.0L以下的小排量车型,即使消费税率降为零也毫不为过。另外,还有人建议政府部门日后应该仿效欧美国家的做法,对电动车、混合动力车等节能车型予以退税优惠,以鼓励消费者购买低能环保车型。

  显然,我们的新消费税并不十全十美,还有不少地方值得完善。如果要真正达到“抑大扬小”的目标,新消费税在大排量涨税和小排量降税方面都应该做得更彻底、更到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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