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再次调整:汽车行业欲破三大症结

2007-01-10 09:06:53 来源: 作者:海兰 和清

  有专家认为,“无论是产能过剩还是结构调整,乘用车都是其中的重心,而合资企业是乘用车的主力军,所以他们才是被调整的主要对象。”

  2006年12月26日,发改委公布《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被国务院延期宣判的汽车行业,终于在2006年年末,等来了“结构调整”的判决。
 
  “《通知》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可谓字字珠玑,为整个汽车产业确定了基调,上承2004年汽车产业政策,紧随其后将有更多的相关细则出现。”一位参与了发改委组织的《通知》讨论的专家告诉记者。

  发改委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通知》之所以推迟出台,因为此前就“汽车产能过剩”问题经过了很长时间的讨论和论证。因此在《通知》中,“汽车产能过剩”的表述被修正为“汽车产能过剩的苗头”、“潜在过剩”、“结构性过剩”、“待过剩”。

  《通知》出台后,汽车准入和生偶鹘徊教岣撸皇歉≡谧畋聿愕南窒螅糁撇芄5拿缤芬仓皇强肌J率瞪希⒏奈舜味哉鲂幸档鹘诘木鲂暮土Χ戎螅潜聿阏饷醇虻ァ?/P>

  “发改委此举,是借汽车产能过剩的契机,对汽车产业整个结构进行调整。”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吴松泉分析说。

  另一位发改委官员的说法从侧面佐证了吴的观点。“大家都关心江淮汽车、长城汽车的乘用车项目能否审批的事情。但事实上《通知》对他们影响不大。力帆都已经获批了,他们的硬件条件比力帆好,所以只是时间问题。”该官员说。

  支持自有品牌

  既然并非对任何厂商都关起大门,所以产业结构调整才是国家发改委的真正目的。

  《通知》认为,目前汽车产业“自主开发能力较弱,过分依靠引进技术发展产品。部分汽车生产企业自主发展能力不强,不得不被动地、高成本地引进技术和产品。在汽车工业整体走向微利的大背景下,许多企业仍在继续沿用技术引进和组装生产的模式。这将导致企业效益进一步下降甚至亏损,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也就是说,中国汽车产业的长远发展掌握在自己手中。”业内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说,“中国汽车人必须自己当家作主。”

  另外“自有品牌”在《通知》中也被多次提及。“国家鼓励内资汽车生产企业新建独立法人汽车生产企业时,除满足产业政策要求外,在新建企业中保留自有的产品商标,并在所生产的自有商标产品的车身前部显著位置予以标注”。

  “‘商标标注’只是一个表象,真正的目的在于品牌的打造。”该专家认为,自有品牌的建设已经被推到了前沿阵地上。

  “《通知》进一步提到要‘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自主品牌产品’,因为目前来看,中国汽车品牌在汽油机、柴油机的竞争中落后了,但是,在节能环保汽车方面,由于全球发展的整体水平并不高,中国完全可以冲刺,走在环保节能汽车研发的前列。”

  首次警醒合资企业

  支持自主品牌的同时,在合资企业问题的立场上,《通知》的态度更加鲜明化。

  通知规定,中外合资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合资各方签署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合资经营合同等文件的有关内容开展相应的活动。未能实现合同内容要求的应抓紧进行完善。未能完善的,应暂停建设分厂并暂停进行新产品公告申请。

  而紧接着,提出“企业生产新产品必须按照本企业编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备案报告所提出的建设内容进行产能建设和生产准备,在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后,方可进行新产品认证和生产”。

  这些条款显然都是针对合资企业的。有专家认为,“无论是产能过剩还是结构调整,乘用车都是其中的重心,而合资企业是乘用车的主力军,所以他们才是被调整的主要对象。”

  “因为就我听到的现在主要的外国企业对中国今后十五年的打算,都希望在中国占到15%的份额,现在进入中国企业有十家左右,都加起来有150%左右。还不算中国企业,如果加上,这个产能预期就更大了。”上述发改委官员在讨论“汽车产能潜在过剩”问题时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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