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这一引人注目的事件告一段落。但“万元罚单”折射出的政府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管理与服务失衡的争议还在继续。
管理与服务失衡不同程度存在于政府的一些部门。有人评论说,政府机关中不少行政机构都叫“管理局”,相反,很少有机构叫“服务局”,可能大家都以为“服务”就是“伺候人”的意思,不如“管理”两个字显得“有权有势”。其实,公权力的主要内涵就是为社会提供服务,这是建设现代政府的要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管理的难度加大,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日渐突出,政府部门服务城市、管理城市的水平亟待提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曾说,当前应该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逐步改变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不断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事实上,随着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各级政府都在加快自身职能转变的步伐。公安部门推出“局长接待日”制度,要求“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都要依法处理”;税务部门主动为纳税企业提供免费信箱并及时告知相关的税收政策。只有切实更新行政理念,真正做到政府管理与服务的平衡,我们的政府部门才能真正成为为民、爱民、受民拥戴的政府,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尽快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