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明确经济型车购置税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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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17 11:34
] 太平洋汽车网
国家发改委日前明确了经济型汽车的指标(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1.4L,车身外形尺寸总长小于等于4米,发动机升功率大于等于45KW/L,等等),并将在税收上出台一系列的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经济型轿车。
据报道,发改委此次明确的经济型汽车指标,为市民购买经济型轿车提供了便利。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新的政策制定,将考虑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引导,以鼓励经济型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江苏省汽车产业办主任张乐夫解释称,有很多种扶持的可能,如车辆购置税方面将会出现多种税率,改变目前不论买什么车都统一征收10%的做法。
据悉,排量不同的车税率也将不同,经济型轿车征收3%的税率,非经济型轿车的购置税率和排量大小成正比,1.5排量的征收5%的税费,6.0大排量的会征收20%的税费。经济型轿车标准的出台,也刺激了所有汽车品牌厂家的神经。南京菲亚特商务部东区品牌经理李勇称,最大的变化是所有厂家更侧重于对小排量车的生产和促销,而生产0.8L到1.3L排量汽车的企业则有了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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