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首先需责任认定 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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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2 9:56
] 太平洋汽车网
家住丰台区的王先生驾驶小货车在逆行道拐弯时与一辆小汽车发生追尾,没有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值守本报交通事故帮助热线的孙勇律师说,事故索赔首先需责任认定。
2月13日上午,王先生驾驶小货车在某路(可以转弯)向逆行道拐弯时,与另一辆小汽车发生追尾事故。他在热线中表示,由于当时他考虑到自己超载就没有报案,但答应给对方修车。
2月15日,对方修车后向王先生索要3000多元修车费用。王先生说:“对方也有责任,就想让对方也承担一部分责任,但遭到对方的拒绝。”
孙勇律师表示,根据相关交通法规规定,即使肇事司机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也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安机关现场调查分清双方的责任。
如果肇事司机考虑到自己违反交通法规担心处罚不及时报案,或者考虑到损失不大而没有及时报案,往往会造成事故责任难以分清,最终导致肇事司机不得不承担对方的全部损失。
孙勇律师说:“如果事先没有得到公安机关出示的相关事故认定,肇事司机还将无法得到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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