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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出新规 汽车维修出问题无偿返修

[2004-11-08 10:17:11]  太平洋汽车网   佚名    责任编辑: zha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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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维修后也将有保修期了。日前,记者从交通部了解到,新的《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新规定明确提出,家用车整车修理120天内出问题应无偿返修。

  新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明确写明,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不同类型的车辆,不同的维修程度保修期限将不同,其中,乘用汽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

  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者120天内;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35天内;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天内。此外,商用车、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均享有不同时段的维修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修理方在3日内又不能或无法证明车辆“生病”尚有他因,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

  目前,该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在交通部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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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规 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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