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交规:保险公司否认保费涨价传言
[2004-10-21 17:40:58] 太平洋汽车网
姜新菊 陈峰
责任编辑:
zhangying
已经广泛吸收民意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稿),昨天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再次接受了委员们的严格审议。在这次新修改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最大的亮点是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由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先行赔付。但是由于国家目前对于第三者责任险到底是属于商业保险还是强制险,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因为商业险有很多免责条款,例如在司机无过错的情况下不予理赔。所以新交法实施办法的实施需要三者险从商业险变成强制险,但这样就势必会加大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那么,保险公司到底会不会给此险种的保费涨价,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新交规”实施需保险配套
目前我国的保险制度仍处于发展阶段,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商业性,不是公益性保险,因此会对新交法实施办法的实施有所制约。新交法实施办法的实施需要保险来配套。
目前有消息称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就此进行研究。如果有关配套措施不能跟上,本法将很难落实。
新交法实施办法是否被通过,目前难点和重点是合法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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